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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对1985年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00件)

2. 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7件)

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4. 部分条款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00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金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政府令第16号

2

金华市教育督导办法

政府令第25号

3

金华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政府令第28号

4

金华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36号

5

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1号

6

金华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

政府令第43号

7

金华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5号

8

金华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6号

9

金华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7号

10

金华市区管线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9号

11

金华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50号

12

金华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政府令第53号

13

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金华市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已废止)

金政发〔1994〕104号

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仅第二条、第三十三条有效)

金政〔1995〕4号

1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仅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三款有效)

金政发〔1999〕65号

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仅第四条、第五条、已修改的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有效)

金政发〔1999〕165号

1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

金政〔2001〕49号

1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国有企业(单位)财务总监委派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2002〕156号

1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民兵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3〕111号

2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4〕132号

2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4〕144号

2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占道分类管理的通知

金政发〔2004〕172号

2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施放气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五章已删除,第二十一条已增加)

金政发〔2004〕185号

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金政发〔2004〕192号

2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金华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金政发〔2005〕50号

2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5〕56号

2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已修改,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七条及有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具体内容已废止)

金政发〔2005〕104号

2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5〕147号

2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

金政发〔2006〕30号

3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41号

3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75号

3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76号

3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83号

3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06〕107号

3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许可一审一核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111号

3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06〕154号

3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209号

3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6〕233号

3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7〕20号

4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区工伤保险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已修改)

金政发〔2007〕72号

4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意见》(第二大点第5小点已修改 )

金政发〔2008〕10号

4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已修改)

金政发〔2008〕37号

4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已修改)

金政发〔2008〕38号

4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8〕71号

4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工作的试行意见》

金政发〔2008〕82号

4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

金政发〔2009〕19号

4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9〕42号

4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红十字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9〕67号

4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

金政发〔2009〕85号

5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9〕111号

5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金华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9〕112号

5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09〕117号

5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09〕119号

5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已修改)

金政发〔2010〕35号

5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0〕36号

5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0〕55号

5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金政发〔2010〕73号

5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1〕27号

5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市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

金政发〔2011〕108号

6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1〕139号

6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12〕11号

6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职工生育保险的补充意见

金政发〔2012〕51号

6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2〕60号

6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2〕69号

6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2〕84号

6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的通知

金政发〔2012〕93号

6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2〕109号

6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2〕121号

6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款的意见

金政发〔2012〕122号

7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2〕123号

7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场大市向市场强市转型升级的意见

金政发〔2012〕136号

7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

金政发〔2013〕26号

7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3〕52号

7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金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3〕61号

7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3〕63号

7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金政发〔2013〕67号

7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4〕2号

7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三项制度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的意见

金政发〔2014〕21号

7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27号

8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金政发〔2014〕29号

8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32号

8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4〕43号

83

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军分区关于批转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军分区政治部金华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发〔2014〕52号

8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53号

8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5〕1号

8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第二大点第〔六〕点已修改)

金政发〔2015〕25号

87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5〕33号

8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5〕35号

8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5〕37号

9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发〔2015〕46号

9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6〕20号

9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6〕21号

9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6〕24号

9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6〕34号

9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工作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6〕41号

9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华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6〕48号

9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第十条已废止)

金政发〔2016〕60号

9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金政发〔2016〕62号

9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第七大点第〔二十〕项已修改)

金政发〔2016〕64号

10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7〕12号

10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

金政发〔2017〕13号

10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五大点第〔二〕点已修改)

金政发〔2017〕41号

10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的意见

金政发〔2017〕60号

10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8〕4号

10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8〕14号

10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8〕24号

10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金政发〔2018〕26号

10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金政发〔2018〕30号

10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8〕46号

11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9〕18号

1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9〕23号

11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9〕32号

113

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军分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20〕5号

1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金政发〔2020〕24号

11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金政发〔2021〕7号

1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

金政发〔2021〕8号

11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金政发〔2021〕18号

11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金政发〔2021〕21号

11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

金政发〔2021〕22号

12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金政发〔2021〕26号

12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21〕27号

12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政发〔2022〕6号

12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IC卡公共资源管理的通知》

金政办〔2001〕70号

1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仅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有效)

金政办〔2001〕94号

12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2002〕54号

12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4〕10号

12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4〕59号

12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军人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5〕26号

12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仅第四条有效)

金政办发〔2005〕81号

13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55号

13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事业单位改制托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103号

13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7〕60号

13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已废止)

金政办发〔2008〕42号

13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08〕46号

13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若干意见

金政办发〔2008〕47号

13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0〕40号

13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村(居)民违法建房监管查处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0〕65号

13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0〕77号

13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1〕20号

14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81号

14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1〕82号

14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10号

14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加快培育高素质农业从业人员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1〕118号

14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63号

14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47号

14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1-6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定额包干基数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54号

14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60号

14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68号

14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

金政办发〔2012〕97号

15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136号

15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评定活动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4号

15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9号

15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仅第一条有效)

金政办发〔2013〕11号

15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招牌类户外广告管理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24号

15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大点扶持政策中的第〔四〕点财政奖励内容已废止)

金政办发〔2013〕37号

15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3〕86号

15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96号

15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旱粮生产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3〕116号

15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头、第三大点第〔三〕点、第五大点第〔二〕点和部分内容已修改)

金政办发〔2013〕124号

16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3号

16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8号

16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24号

16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金政办发〔2014〕32号

16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47号

16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网络经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50号

16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投资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54号

16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58号

16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59号

16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85号

17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市级农用地转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99号

17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102号

17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4号

17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7号

17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区制砂行业管理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8号

17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34号

17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关于完善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40号

17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65号

17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68号

17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81号

18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82号

18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88号

18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5〕90号

18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四破攻坚”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5〕94号

18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再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95号

18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97号

18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出口退税专项质押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05号

18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撤村建居社区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工作资金筹措及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17号

18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5〕124号

18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26号

19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35号

19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43号

19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44号

19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影视时尚产业十强企业、十佳成长型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49号

19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52号

19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53号

19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及文件中“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已修改,第五条已废止)

金政办发〔2015〕154号

19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金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8号

19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5号

19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8号

20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金华市古村落旅游“家+”模式规范发展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6〕23号

20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26号

20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33号

20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三部门关于金华市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34号

20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36号

20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37号

20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6〕39号

20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44号

20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浙江制造”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6〕48号

20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56号

21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65号

2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67号

21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6〕73号

21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6〕74号

2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等四个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99号


21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6〕103号

2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07号

21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6〕108号

21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12号

21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

金政办发〔2016〕113号

22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金华市区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5号

22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8号

22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20号

22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应急办等四部门关于金华市区市政公用等设施应急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24号

2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40号

22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放心消费在金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41号

22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63号

22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78号

22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84号

22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明确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若干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85号

23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87号

23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88号

23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92号

23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7〕93号

23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3号

23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外国专家“婺州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4号

23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32号

23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33号

23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50号

23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70号

24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71号

24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78号

24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79号

24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93号

24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96号

24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和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107号

24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8〕109号

24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110号

24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3号

24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5号

25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9〕9号

25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10号

25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17号

25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常态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零见面”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19号

25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部门核验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36号

25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实行申报承诺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37号

25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38号

25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55号

25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9〕56号

25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57号

26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金政办发〔2019〕59号

26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62号

26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63号

26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9〕67号

26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委托下放义乌市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69号

26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进浙政钉·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74号

26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77号

26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84号

26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9〕87号

26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4号

27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金华市重点细分行业创新智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21号

27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垃圾革命”试点暨“无废城市”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26号

27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金义新区(金东区)下放首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37号

27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38号

27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户口迁移登记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45号

27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60号

27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69号

27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5号

27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10号

27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13号

28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24号

28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27号

28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33号

28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21〕58号

28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59号

28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81号

28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89号

28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11号

28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13号

28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25号

29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27号

29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26号

29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修订)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28号

29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

金政告〔2015〕3号

29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首批职能划转的通告》

金政告〔2017〕1号

29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公告》

金政告〔2019〕1号

29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金政告〔2019〕2号

29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

金政告〔2022〕1号

29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华市公安局下放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权限的批复》

金政函〔2017〕85号

29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养犬管理主管职能划转的批复》

金政函〔2018〕68号

30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地下空间用途管理的意见》

抄告单〔2010〕57号


附件2

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7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金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政府令第26号

2

金华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33号

3

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

政府令第52号

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4〕133号

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金政发〔2009〕25号

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09〕68号

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

金政发〔2009〕83号

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12〕61号

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门前三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2〕78号

1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的通知

金政发〔2012〕92号

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42号

1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

金政发〔2016〕19号

1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通知

金政发〔2016〕40号

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6〕45号

1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6〕54号

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金政发〔2016〕58号

1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现代综合交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7〕29号

18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7〕33号

19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金华科技城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7〕48号

20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金政发〔2017〕53号

2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8〕13号

2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8〕39号

2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金政发〔2018〕47号

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华市区2019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的通知》

金政发〔2019〕33号

2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

金政发〔2021〕20号

2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实施水域养殖证制度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5〕5号

2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金华市区国有土地部分改变用途收取土地租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5〕40号

2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推进金华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135号

2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91号

3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6号

3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4〕7号

3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46号

3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63号

3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113号

3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5号

3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86号

3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89号

3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行“金华标准”开展治污绩效考核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34号

3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4号

4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77号

4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105号

4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8〕8号

4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定价审议权限项目表(2018年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48号

4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9〕6号

4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助推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9〕35号

4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社会保障风险金计提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88号

4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46号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03〕45号

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金政发〔2009〕86号

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升发展的意见

金政发〔2011〕66号

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47号

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5〕13号

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支持浦江水晶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金政发〔2016〕42号

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发〔2017〕61号

8

《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金政发〔2018〕51号

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金政办发〔2003〕42号

1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26号

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4〕98号

1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安置政策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5〕118号

1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62号

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72号

15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12号

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15号

17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华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7〕106号

1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35号

1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工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43号

20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72号

2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9〕58号

22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

金政办发〔2019〕86号

23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67号

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30号


附件4

部分条款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金华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44号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以及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项目前,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查时,应当征求同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意见,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不予核准。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符合省有关规定,普通干混砂浆生产项目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百分之百。


第十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和计量管理,出厂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计量要求,并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定期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产品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生产企业目录。鼓励建设工程使用经备案登记企业生产的产品。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还,缴入国库。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计量的监督。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质量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专用车辆驾驶人应当通过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出具相关培训证明。培训费用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因承担工程任务,确需办理特许通行手续的,凭供货合同或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获准通行的专用车辆应按规范通行。


第十四条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交通规费的缴纳标准,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专用车辆进行审核办理。


第十九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按《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整条删除。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符合省有关规定,普通干混砂浆生产项目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百分之百。


第十条 整条删除。


第十二条  专用车辆驾驶人应当通过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整条删除。


第十四条 整条删除。


第十九条 整条删除。



2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核销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金政〔2002〕157号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公司每年度清理回收的资产,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原则上控制在总回收款的30%之内)所得的净资产,经审计核实后,先将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返还其他股东,其余部分分配如下:
(一)50%上缴市财政,列入市国资收益专户;
(二)其余50%留给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新增国家资本金。


第十一条  整条删除。


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6〕61号

为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人口计生工作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通过建立奖励扶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年���活���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为构建和谐金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内容

(一)奖励扶助的对象。奖励扶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的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奖励扶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晚年生活,为构建和谐金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内容

(一)奖励扶助的对象。奖励扶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的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4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08〕59号

九、市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认定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工艺美术精品的评审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十八、外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建立大师工作室期满5年、外地省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建立大师工作室期满10年的,可享受我市支持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有关优惠政策。

九、市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认定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十八、整条删除。

5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

金政发〔2009〕90号

十、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均应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应急支付、完工退还和定期通报制度。保证金按合同造价计算,500万元(含)以下按合同造价的3%交纳,500万元以上按合同造价的2%交纳(最低不少于15万元),由施工企业在申领《建筑业类企业诚信手册》、办理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手续时存入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或专户。对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有多个项目的施工企业,经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企业为单位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在建项目总造价核定,最低不少于60万元。保证金专项用于保障职工工资支付,在工程通过验收(或退出施工)且无工资纠纷6个月后退还,期间因欠薪启用保证金的,应责令企业补足并追加不少于原核定数额50%的保证金。在财政、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资金管理由县级以上建设(交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保证金应急支付的确认,并会同各主管部门做好退款审核等工作。


十三、探索建立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租赁厂房或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以及2年内有过拖欠工资被查处记录的企业,必须与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部门签订“无欠薪责任书”,并按不少于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指定的银行或专户缴存工资支付保证金,或由经认可的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担保,或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工资保证金(担保、抵押质押)在县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下,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上述企业在营业执照年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无欠薪责任书”和缴存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质押的凭据;对新办租用场地的经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执照时应及时告知,并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十、整条删除


十三、整条删除

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4〕33号

四、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建立民营医疗机构适度的、差别化的回报机制。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有关费用后,如当年仍有结余的,经医疗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并经审计符合规定的,报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可按规定比例计提,用于奖励举办者,年奖励总额不超过以举办者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经依法清算后,其资产增值部分主要以捐赠形式纳入当地政府专项资金,并可对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资产增值部分的10%。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享有相关产权与经济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按市场机制办医。

四、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享有相关产权与经济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按市场机制办医。


7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已修改)

金政发〔2018〕45号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及参保人按以下规定缴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筹集,由参保人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组成。参保人个人缴费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3.6%的比例缴纳,财政补贴按省规定标准确定。全市个人缴纳标准由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每年公布,2019年个人年缴纳标准148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第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核定退休待遇享受地为本市的,其累计一档(二档)缴费年限达到2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25年,可以缴费至25年,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25年。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年限可按1:0.5折算为一档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年限可按1:1计算为二档缴费年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按一档缴费年限计算。



第四十三条 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门诊实行以按人头付费结合责任医生签约(选点)、慢病管理为主的付费方式;住院实行在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疾病诊断《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相关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即按“病组点数法”付费)。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及参保人按以下规定缴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筹集,由参保人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组成。参保人个人缴费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4%的比例缴纳,财政补贴按省规定标准确定。全市个人缴纳标准由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每年公布。


第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核定退休待遇享受地为本市的,其累计一档缴费年限达到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20年,可以缴费至20年,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20年。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核定退休待遇享受地为本市的,其累计二档缴费年限达到2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25年,可以缴费至25年,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25年。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年限可按1:0.5折算为一档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年限可按1:1计算为二档缴费年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按一档缴费年限计算。


第四十三条 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门诊实行总额预算下按人头包干结合“APG点数法”付费;住院实行在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即按“病组点数法”付费)。

8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8〕52号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特别扶助制度,有效缓解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构建和谐金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特别扶助制度,有效缓解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为构建和谐金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9〕66号

第五条 具有市区常住户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或赡养人)人员;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经区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当年给予医疗救助的低保边缘困难对象;
(四)因患各种特殊病种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村或城镇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二)由于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以及自身违法犯罪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救助的情形。


第八条 门诊医疗救助限于市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年每人定额200元。


第九条 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农村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治疗的本次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给予救助:
(一)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补助、报销、经济赔偿后,剩余部分在30000元限额内予以全额救助。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补助、报销、经济赔偿后,剩余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元。
(三)经区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当年给予医疗救助的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补助、报销、经济赔偿后,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按30%比例予以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
(四)上述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后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0000元,以及其他救助对象因患各种特殊病种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自负超过30000元,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医疗救助。该项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控制在年度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5%以内。


第十四条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金华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审批表》,并如实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病史材料和医疗诊断书;

(三)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另附门诊或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四)农村或城镇医疗保险已报销证明。

第五条  整条删除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二)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救助的情形。


第八条  整条删除


第九条  整条删除


第十四条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病史材料和医疗诊断书;
(三)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另附门诊或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10

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金华市区出租汽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6〕95号

三、主要工作

(二)改革巡游车管理制度

2.市区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8年。经营期内,车辆在符合规定的运营条件下是否更新由经营者自行确定,更新后原核定的经营权限不变。以合同形式获得(或延续)的经营权到期后,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经营权并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重新配置。以行政审批形式获得的经营权到期后,以单车服务质量考核作为主要依据,考核合格的,经营权予以延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三、主要工作

(二)改革巡游车管理制度

2.市区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6年。经营期内,车辆在符合规定的运营条件下是否更新由经营者自行确定,更新后原核定的经营权限不变。巡游出租车营运权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条件,作出准予延续或者收回营运权的决定。

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0〕61号


一、总体要求

(五)每年评定一次,“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质量管理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


四、评审程序

(三)审查:2.材料评审。市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遵循好中择优原则,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不超过10家。

(四)评定:1.审查表决。确定候选名单(现场评审占90%,陈述答辩占10%,统计总分),排名1-3名列为质量奖候选组织,4-8名列为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由评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量管理专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及企业家等代表参与投票。


一、总体要求

(五)每年评定一次,“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8个,“质量管理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


四、评审程序

(三)审查:2.材料评审。市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遵循好中择优原则,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不超过15家。

(四)评定:1.审查表决。按评审总分(现场评审占90%,陈述答辩占10%,统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质量奖候选组织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其中质量奖候选组织不超过8家,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不超过5家,由评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量管理专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及企业家等代表参与投票。








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0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政办发〔2023〕21 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断更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依据,须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相符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要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进行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将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符合等情况的文件,通过统一集中清理,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1985年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0件,拟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7件,拟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拟部分条款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拟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已出台新的法规、规章或新的政策文件,原文件与新规定相冲突不再执行,需要废止。二是文件施行的政策已不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或者文件制定依据已废止,文件不再适用,需要废止。三是文件已过执行期限或者文件所设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已完成,需宣布失效。

部分条款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部分条款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冲突,需按照上位法的规定予以修改。二是已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或者相关事项调整已经市政府同意,需对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司法局

解读人:蔡诗涵

联系电话:82469276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