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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15〕9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7〕3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4月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强困难企业帮扶,改善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分类处置,阻断企业“两链”风险蔓延
  (一)建立困难企业帮扶清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本地企业运行风险监测,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清本地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风险状况,认真梳理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清单,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方案,并按属地原则逐家确定一名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人为具体帮扶责任人。
  (二)建立主办行会商帮扶机制。对列入帮扶清单的企业,由贷款最多的银行牵头,与企业签订帮扶协议,协调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在降低贷款利率、创新贷款利息支付方式、延长贷款利息支付期限等方面适度让利企业。债权银行要督促企业真实反映生产经营、资金流向等情况,帮扶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存量盘活、收缩对外投资等方式化解风险。
  (三)阻断担保链风险蔓延。对担保关系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介入,协调各债权银行摸清担保关系链条,着力处置风险企业。对担保链上的优质担保企业,不简单平移贷款或以涉担保圈为由提高担保企业授信标准、附加抵押担保条件或压减担保企业贷款规模,确保担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阻断担保链风险扩散蔓延。
  (四)创新企业融资方式。银行机构要探索贷款抵质押方式和还贷方式创新,积极拓展股权质押、仓单质押、林权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业务,允许企业抵押物余额部分进行“二次抵押”,继续推广实施“年审制”、“无还款续借”等还款方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房产按揭贷款业务,鼓励银行尽量减少对贷款申请人的额外担保要求。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等融资工具,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
  (五)加强土地政策扶持。列入帮扶清单的企业凡符合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确需进行土地分割转让的,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允许其分割转让;在企业土地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原则上允许由当地做地主体实施做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提前支付部分做地成本,此项政策,由市规划、国土、财政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六)加强财政政策扶持。完善金融债权司法处置扶持机制,对司法拍卖困难企业资产三次流拍的,可采取“以物抵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