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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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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和理顺市、区两级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强化对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优化提升投资服务环境为改革重点,充分释放基层政府的自主决策和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审批职能不清、层级复杂、周期冗长等问题,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改革

  1.全面梳理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权。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减少层级”的原则,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同城化管理。除确需由市级统筹平衡的审批事权外,一律通过直接交办、机构延伸、委托和初审权下放等方式下放给县(市、区)(含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实施。法定审批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审批事权,以直接交办的方式下放(对金华开发区和金义都市新区主要以委托或机构延伸的方式下放);法定审批主体为设区市政府或部门的审批事权,在县级可派出机构(窗口)的,以机构延伸的方式下放,无派出机构(窗口)的,以委托的方式下放;法定不能委托审批的事项可将受理初审权委托下放后,通过内部转报和网上审批的方式,减少审批层级,方便申请人办事。

  2.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运行管理制度。出台《金华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对保留执行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标准化、信息化和动态化管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编制权力编码,将审批权力纳入制度监督的“笼子”;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规范,确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时限、程序、条件等要素标准;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事项的新增、取消、下放及内容要素的规范与调整,由实施部门按程序上报,经审核确认后发布实施;审批职能部门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便于本部门办事窗口和承接放权事权的下级部门办事窗口高效办理审批业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府权力事项库管理,未纳入权力库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二)理顺市、区两级行政审批管理体制

  3.调整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体制。按照“合理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体制进行调整。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由市级部门(单位)设立的财政、税务、出入境、住房保障、公积金等办事大厅新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将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区房地产交易所等办事大厅纳入区级行政服务体系管理。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便利化和协同化的原则,推行工商注册多证联办,拓展并联审批的内容和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与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协同,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

  4.理顺市、区两级投资领域审批事权划分。结合市、县审批职能扁平化改革,在向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以下称“各区”)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审批事权划分,特别是投资领域审批事权,按照“工业项目全部下放、政府项目谁投资谁审批、其他项目属地审批(除市本级管理项目外)和多部门事权对应”的原则,统筹调整审批权限,解决单个投资项目跨层级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区级审批决策权不足带来的难以协调等问题。确因法定权限不能调整的,相关部门应建立可异地受理和协调机制,确保单个投资项目在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个管理层级协调。

  (三)强化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

  5.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按“轻审批、重监管”的原则,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审批体外循环、联办缺席、超时办理、越权办理、擅设审批、变相审批、推诿扯皮、违规收费等情形的问责。鼓励和支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对“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等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原则的做法可视情予以减责或免责,对委托下放的审批权限,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受托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行政责任。

  6.规范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加强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培育公正、规范、高效、透明的中介市场秩序。促进充分竞争,市区范围内同一性质的中介机构不足三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进,选择信誉较好、资质较高的中介机构进入本市市场,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规范中介管理,对进入市区的中介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编制中介服务目录,统一挂牌公开服务事项名称、中介机构名称、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信用评价结果、服务测评结果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诚信体系,研究制订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行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完善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等措施;规范收费管理,物价部门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中介机构明码标价,对少数具有行业垄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四)优化提升投资发展服务环境

  7.建立投资项目全流程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招标、中介服务全流程优化管理和协同办理机制,解决投资项目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在大力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的基础上,结合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将中介服务流程、招标流程纳入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协同管理,提高各流程节点的转换效率;探索建立审批和招标容缺受理机制,按照“审查和审定分离”的原则,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次要材料(条件)或前置审批暂缺的情形,允许在业主承诺的前提下进入容缺受理或模拟审批程序,缩短项目审批链周期,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阶段全流程办理时限控制在100日以内。

  8.创新三联动审批制度。由市规划局牵头,建立投资项目审批联合测量制度,将国土、建设、规划三个部门的三次测量合并为一次联合测量;由市建设局牵头,建立投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将多部门单个组织的专项验收统一集中组织,简化验收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企业证照联合办理和快速办理,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章刻制备案等证照实施联合办理,建立企业注册快速办理通道和相关制度。

  9.加快网上政务分厅一体化建设。按照市区全覆盖、全过程监督、全系统共享的要求,结合全省统一建设的网上政务分厅系统建设,配套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于一体,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分厅建设方案应符合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规划方案,按统筹规划设计,分阶段实施建设的思路,分批分步建设通用行政审批系统、政府权力事项库、行政审批绩效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协同代办系统、实体大厅信息交互管理系统、行政审批证照库等应用与共享数据平台,推动我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一站式”网上服务与“全流程”网上监督。

  10.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深化我市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政府清单的形式,分类列出政府各类权力清单和企业投资重点领域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按标准化格式予以清理、调整和规范后,纳入全省统建的政府权力事项库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负面清单列明我市重点或特定领域内企业投资禁止性或限制性准入门槛,进一步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打破层级、区域和部门利益格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划分、调整、配置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职能权限,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其中市级部门扁平化放权方案须报经市审改办批复后实施。牵头部门要强化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工作统筹有序。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审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工作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14年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分解一览表

  2.金华市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

 附件1

2014年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计划完成

时  间

1

制订《金华市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推进市、县审批职能扁平化改革,理顺市、区两级审批事权特别是投资领域审批事权划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

市编委办、市监察局

6月底

2

制订《金华市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下放、监督的动态管理机制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6月底

3

制订并实施《金华市投资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办理时限控制在100日以内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6月底

4

制订实施《金华市区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并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效率和水平

市监察局

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

6月底

5

做好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体制调整工作,强化区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区人民政府,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制办,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税局

7月底

6

建设市区一体的网上政务分厅系统,将政府权力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和网上监督

市府办、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与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同步

7

完成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的登记与进驻工作,将中介服务纳入投资项目全流程运行和管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制办,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6月底

8

制订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理清投资领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7月底

9

创新三联动审批制度,建立并实施联合测量、联合验收、证照联办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级相关审批部门

8月底

10

市级各相关部门会同县级部门制定扁平化放权方案并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市级各放权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8月底

11

制订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和考评体系,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8月底

12

全面梳理并制订政府权力清单,理顺政府职能边界,将权力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权力事项库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

10月底


 

  附件2

   金华市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