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的意见》 ( 金政发〔2017〕6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规定,决定保留
至于是废止还是保留,请咨询当地政府机关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第二大点第(六)点 全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上工业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其他企业完成股改的奖励30万元;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审计调增利润、资产评估增值的,按增值部分的8%予以财政补助;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股改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股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免征三年契税;企业股改个人所得税可延缓5年缴纳。修改为:全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上工业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其他企业完成股改的奖励30万元;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审计调增利润、资产评估增值的,按增值部分的8%予以财政补助;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股改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股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免征三年契税。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6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