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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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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两免”工作的意义
  近几年来,特别是实施婚检自愿选择后,我市开展婚前健康检查率急剧下降,出生缺陷率却逐年上升。实施“两免”措施,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并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免”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推进“两免”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
  1.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09年为60%以上);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2009年为60%以上);
  3.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60%以上(09年为50%以上);
  4.村级符合“两免”对象告知率达到90%以上;
  5.及时干预出生缺陷的高危人群,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实施“两免”。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促使群众自愿接受“两免”,逐步提高检查率。对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合理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2.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登记结婚的新婚和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知识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从而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3.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把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夫妇双方有家族遗传史、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监测,积极推广现有的适宜干预技术,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病残儿的出生。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依法服务。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原则,科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