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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
金政告〔20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为规范金华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金华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金华市区二环路以内全面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投标,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公司”)依法取得市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6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内,由金华格莱铂公司独家收运和处置市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
  二、金华市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个人)在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必须统一交由金华格莱铂公司集中收运至金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