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部分条款废止】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部分条款废止】
金政办发〔2005〕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7〕3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仅第四条有效)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0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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