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实施意见 【全文废止】
金政办发〔201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等四个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 ( 金政办发〔2016〕99号)规定,删除第三点第(一)小点;删除第三点第(三)小点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7〕3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规定,第三大点第(二)点予以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月19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培育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精心服务,努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较强扩张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加快我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发展目标: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上一年度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上交税收300万元以上、销售增长的企业为培育对象,在政策、要素、服务上给予倾斜支持,力争到2016年底市区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其中100亿元(含)以上企业2家、50(含)-100亿元企业3家、20(含)-50亿元企业5家、10(含)-20亿元的企业15家、3(含)-10亿元企业25家。
二、培育措施
(一)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按照市场导向、企业自愿、政府推动、平等互利、优化配置的原则,支持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重组,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相关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引导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创业投资资金,加快发展。突出主业关联度和契合度,通过强强联合和行业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