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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条款失效】
鲁地税二字[1998]174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1998-11-25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鲁地税函〔2010〕25号 规定,明确除国家统一规定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纳税。因此,对于单位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第五条中“单位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向个人发放的住房补贴,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