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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87)鲁税三字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鲁地税函[2007]97号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车船暂免征车船使用税”。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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