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全文失效】
京财税[1998]4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京财法[2006]2727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1998-04-23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37号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8〕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二)(
【房产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