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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2009.01.20 河地税发〔200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规定,所依据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8〕164号已经废止。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8〕164号
【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