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6-05-22 桂财税〔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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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