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规定,附件《揭阳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表》中类型为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核定征收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附件《揭阳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表》中类型为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核定征收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揭阳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有关规定与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公告》不一致的,按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公告》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揭税公告〔2025〕1号》规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第一条废止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