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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税政三字〔1987〕18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7-04-30 
  

各行署,各市、县税务局:

今年,各地在贯彻执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过程中,出现一些具体问题,现结合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件中对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综合解答如下:

一、关于建制镇开征房产税的范围

总局在解答时明确“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这与我省《细则》第二条规定“按现行行政区划确定”的含义是一致的,即是属于农村的部分不征房产税,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扩展新建的街道、市场,仍沿用行政村旧名,而没有相应更换街道新名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县税务部门确定具体征税范围。

二、我省哪些建制镇、工矿区应开征房产税

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经省政府批准民政厅备案的建制镇都应开征房产税。但在我省八四年扩权时,各地、市自行批准的建制镇,凡是达不到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是否暂缓开征房产税,由市县政府予以明确。

对尚未开征的工矿区为统一口径,各地可按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即非农业人口2000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所在地等条件,并经当地市、县政府同意,报省税务局批准后开征。未经批的工矿区暂不征收房产税

三、关于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及房产原值如何确定问题

        房产税所指的“房产”,它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门、窗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储藏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它包括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等。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四、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应包括哪些问题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五、对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如何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

        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各地可参照省财政厅财事字(1986)第93号《暂行规定》(载省局编印的《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文件汇编》第二册第284页)中明确的五种管理形式,会同当地市、县财政部门予以认定后为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依据。

        实行自收自支后事业单位,可从开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年度起给予免征一至三年的照顾。

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由车船使用税市、县税务局批准后,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照顾。

六、对按规定收取管理费为主要经费的单位如何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问题

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管理费和从企业收入退库中解决经费来源的各主管局,如粮食局、二轻局等行政机构自用的房产和车船的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问题比较复杂,各地应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由他们提供其经费来源情况,再按照两税有关政策规定暂从宽掌握其征免税。

七、关于工商部门集贸市场用房如何征免房产税问题

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街面、集贸市场及其他场所搭盖的各种简易塑料(石棉瓦)顶货棚、铁皮棚、售货亭、邮亭以及围墙打洞等临时性房屋、棚亭等,其因不是长久性房屋建筑,为了促进我省集贸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类棚亭不论是自用或是出租的,均暂缓征收房产税。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造的商场、营业用房屋,租给单位或个人经营用的,这不同于临时性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八、关于集体运输企业或个体运输户用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船在还贷期间能否比照国营交通部门享受减免车船使用税照顾问题

按照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精神,集体运输企业或个体运输户用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船,在还贷期间不能比照国营交通部门享受减免车船使用税照顾。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市、县税务局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对国营运输企业也只能从我省开征车船使用税年度起执行。对一九八七年以前用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船,凡还款期未满的,要从严控制,一般不予减免。

九、关于企业职工上下班用的客车可否免征车船使用税问题

【房产税】相关法规
【车船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