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地税发[ 2002 ] 46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韶关市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一条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