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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三茂铁路公司所属段、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三茂铁路公司所属段、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1989年12月20日    (89)粤税三字第101号

 

根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法规定精神,凡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和土地,均应按规定就地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省局(87)粤税三字第006号文明确规定:“未办理工程验收前,已使用、出租或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从使用、出租或借出的月份起,按规定征税”。因此对三茂铁路公司属下的车务段、站,凡坐落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相关法规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