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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空置商品房契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空置商品房契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5]461号 2005年10月14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京地税法[2007]433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第一、二、三条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条款修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字〔1999〕210号、《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