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及《 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我市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值计征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