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校办企业恢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粤税发[1993]076号)的规定取消《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规定》(税三(1987)367号)第一条第1点的规定。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7]245号)规定,本文第二点第一款“省税局(87)粤税三字第006号通知规定,车船吨位尾数……本条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第二款“对按规定应纳车船使用税的车船,……发纳税标志。”第三款“免税车船不依期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地税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10]21号)规定,文中第二条车船使用税部分废止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