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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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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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2005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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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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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6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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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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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他税费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废止之前,对其中涉及国税、地税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调整适用相关规定,由国税地税合并后新组建的税务机构承担。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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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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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机外发票使用防伪无碳压感纸的通知 |
1997年12月18日 |
佛国税发〔1997〕416号 |
2 |
关于市属企业申报财政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 |
1998年3月31日 |
佛国税发〔1998〕078号 |
3 |
关于印发佛山市国税局发票存根联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
1998年11月27日 |
佛国税发〔1998〕408号 |
4 |
关于对医疗单位附设的制剂中心等医药生产部门生产药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1999年3月25日 |
佛国税发〔1999〕75号 |
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1999年5月11日 |
佛国税发〔1999〕133号 |
6 |
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 |
1999年6月21日 |
佛国税函〔1999〕90号 |
7 |
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补充通知 |
1999年10月21日 |
佛国税发〔1999〕331号 |
8 |
关于加强免税粮食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0年1月4日 |
佛国税发〔2000〕1号 |
9 |
关于普通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 |
2000年12月1日 |
佛国税函〔2000〕338号 |
1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1年12月31日 |
佛国税函〔2001〕411号 |
11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2年9月18日 |
佛国税函〔2002〕247号 |
12 |
关于统一我市发票使用实地核查报告表式的通知 |
2002年10月8日 |
佛国税发〔2002〕239号 |
13 |
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2002年10月28日 |
佛国税发〔2002〕253号 |
1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
2002年12月5日 |
佛国税函〔2002〕282号 |
15 |
关于做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双定”计征转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 |
2002年12月16日 |
佛国税发〔2002〕296号 |
16 |
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增值税管理的补充通知 |
2002年12月19日 |
佛国税函〔2002〕288号 |
17 |
关于顺德区加油站增值税管理问题的批复 |
2003年3月13日 |
佛国税发〔2003〕70号 |
18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我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3年3月24日 |
佛国税发〔2003〕76号 |
19 |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003年4月22日 |
佛国税函〔2003〕105号 |
20 |
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3年6月10日 |
佛国税函〔2003〕165号 |
21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取得的运输发票计算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3年8月29日 |
佛国税函〔2003〕280号 |
22 |
关于对我市纳税人跨区迁移税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3年11月17日 |
佛国税发〔2003〕290号 |
23 |
关于印发《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外国公司取得船舶运输收入办理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3年11月24日 |
佛国税发〔2003〕298号 |
24 |
转发关于我市启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函的通知 |
2003年12月11日 |
佛国税函〔2003〕402号 |
25 |
转发省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通知 |
2003年12月24日 |
佛国税函〔2003〕427号 |
26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12月31日 |
佛国税发〔2003〕329号 |
27 |
佛山市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试行办法 |
2004年1月5日 |
佛国税发〔2004〕4号 |
28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
2004年2月19日 |
佛国税函〔2004〕72号 |
29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实行加油IC卡业务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年3月23日 |
佛国税函〔2004〕120号 |
30 |
关于逾期申报处罚问题的批复 |
2004年3月25日 |
佛国税发〔2004〕81号 |
31 |
关于为纳税人办理多次往返港澳商务证件提供完税证明的通知 |
2004年3月29日 |
佛国税函〔2004〕123号 |
32 |
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
2004年5月21日 |
佛国税函〔2004〕237号 |
33 |
转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4年5月27日 |
佛国税发〔2004〕150号 |
34 |
关于明确临时税务登记业户领购发票资格的批复 |
2004年8月5日 |
佛国税函〔2004〕364号 |
35 |
200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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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关于加强非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通知 |
2004年10月25日 |
佛国税函〔2004〕495号 |
37 |
关于佛山市车辆购置税征管机构变更的通告 |
2004年12月24日 |
佛国税发〔2004〕329号 |
3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月24日 |
佛国税发〔2005〕15号 |
39 |
关于推行个体商业“双定户”电脑核定定额管理的通知 |
2005年1月26日 |
佛国税发〔2005〕17号 |
40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5年3月7日 |
佛国税函〔2005〕111号 |
4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5年3月31日 |
佛国税函〔2005〕147号 |
42 |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
2005年3月31日 |
佛国税函〔2005〕158号 |
43 |
关于纠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使用中文记账问题的通知 |
2005年4月11日 |
佛国税发〔2005〕57号 |
44 |
转发关于证照外框收费问题的通知 |
2005年4月14日 |
佛国税函〔2005〕191号 |
45 |
关于核定征收企业转查账征收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
2005年5月11日 |
佛国税函〔2005〕242号 |
46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5年6月7日 |
佛国税函〔2005〕292号 |
47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
2005年6月27日 |
佛国税函〔2005〕349号 |
48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添加剂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
2005年7月15日 |
佛国税函〔2005〕382号 |
49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5年7月28日 |
佛国税函〔2005〕413号 |
5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5年7月28日 |
佛国税函〔2005〕411号 |
51 |
关于拍卖的海关罚没进口车计算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2005年8月30日 |
佛国税函〔2005〕457号 |
52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2005年9月6日 |
佛国税函〔2005〕486号 |
5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05年12月7日 |
佛国税函〔2005〕606号 |
54 |
关于转发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2月16日 |
佛国税函〔2005〕625号 |
55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2月28日 |
佛国税发〔2005〕230号 |
5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
2006年2月17日 |
佛国税函〔2006〕86号 |
57 |
转发关于启用征收管理业务专用章的通知 |
2006年6月6日 |
佛国税发〔2006〕88号 |
58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若干税收业务处理问题(之一)的通知 |
2006年6月13日 |
佛国税函〔2006〕275号 |
59 |
转发关于明确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6年6月28日 |
佛国税发〔2006〕102号 |
6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7月24日 |
佛国税函〔2006〕354号 |
61 |
关于向商业银行支付代征税款手续费问题的批复 |
2006年8月4日 |
佛国税函〔2006〕366号 |
62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8月25日 |
佛国税函〔2006〕393号 |
6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
2006年9月4日 |
佛国税发〔2006〕143号 |
6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6年10月30日 |
佛国税函〔2006〕513号 |
6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
2006年10月30日 |
佛国税函〔2006〕511号 |
66 |
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程》和《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复议审理规程》的通知 |
2006年10月31日 |
佛国税发〔2006〕168号 |
67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
2006年11月28日 |
佛国税函〔2006〕551号 |
6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 |
2006年11月29日 |
佛国税函〔2006〕552号 |
69 |
2007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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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关于统一规范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事项和进一步修改完善办税服务承诺事项的通知 |
2007年1月8日 |
佛国税函〔2007〕6号 |
7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
2007年1月15日 |
佛国税函〔2007〕17号 |
72 |
转发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月15日 |
佛国税函〔2007〕22号 |
73 |
转发关于货运发票申报抵扣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月25日 |
佛国税函〔2007〕60号 |
74 |
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7年1月29日 |
佛国税发〔2007〕8号 |
75 |
转发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年3月13日 |
佛国税函〔2007〕162号 |
7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7年5月21日 |
佛国税发〔2007〕56号 |
77 |
转发关于广州日报社统一在总部申报缴纳增值税批复的通知 |
2007年5月31日 |
佛国税函〔2007〕320号 |
78 |
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和《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7年7月10日 |
佛国税发〔2007〕78号 |
79 |
转发关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7年7月16日 |
佛国税函〔2007〕414号 |
80 |
转发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年7月26日 |
佛国税函〔2007〕377号 |
81 |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7年8月31日 |
佛国税发〔2007〕100号 |
82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不予加收滞纳金处理方式的通知 |
2007年9月29日 |
佛国税办发〔2007〕41号 |
83 |
关于修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相关规定的通知 |
2007年10月22日 |
佛国税函〔2007〕541号 |
84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
2007年11月5日 |
佛国税发〔2007〕120号 |
8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007年11月14日 |
佛国税发〔2007〕134号 |
86 |
关于加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的通知 |
2007年11月26日 |
佛国税发〔2007〕139号 |
87 |
转发关于加强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7年11月30日 |
佛国税发〔2007〕145号 |
88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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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的通知 |
2007年12月12日 |
佛国税发〔2007〕150号 |
9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2007年12月29日 |
佛国税发〔2007〕160号 |
91 |
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月10日 |
佛国税函〔2008〕12号 |
92 |
转发关于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新增服务区连锁店纳入汇总缴纳增值税范围的通知 |
2008年1月11日 |
佛国税函〔2008〕17号 |
93 |
200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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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08年4月25日 |
佛国税发〔2008〕49号 |
9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2008年5月26日 |
佛国税函〔2008〕278号 |
96 |
关于明确涉税表证单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
2008年5月27日 |
佛国税函〔2008〕282号 |
97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8年6月5日 |
佛国税发〔2008〕66号 |
98 |
转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补税款适用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6月5日 |
佛国税函〔2008〕292号 |
99 |
转发关于加强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
2008年6月10日 |
佛国税函〔2008〕301号 |
10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8年6月11日 |
佛国税发〔2008〕65号 |
10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8年6月30日 |
佛国税发〔2008〕88号 |
102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
2008年7月30日 |
佛国税发〔2008〕114号 |
103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木屑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8年8月4日 |
佛国税函〔2008〕414号 |
104 |
转发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8年8月4日 |
佛国税函〔2008〕413号 |
105 |
转发关于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豆奶粉增值税适用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
2008年8月22日 |
佛国税函〔2008〕451号 |
106 |
转发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
2008年8月26日 |
佛国税发〔2008〕129号 |
107 |
关于开展涉税事项同区通办业务的通知 |
2008年8月27日 |
佛国税发〔2008〕131号 |
10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
2008年10月16日 |
佛国税函〔2008〕539号 |
109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行政许可公示项目的通知 |
2008年10月20日 |
佛国税发〔2008〕159号 |
11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
2008年12月8日 |
佛国税函〔2008〕612号 |
111 |
转发关于2009年度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分征期设置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2月30日 |
佛国税函〔2008〕641号 |
112 |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2008年12月31日 |
佛国税发〔2008〕203号 |
11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09年1月4日 |
佛国税发〔2009〕2号 |
114 |
2009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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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09年1月23日 |
佛国税函〔2009〕68号 |
11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2月26日 |
佛国税发〔2009〕37号 |
117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排粉增值税适用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
2009年2月27日 |
佛国税函〔2009〕116号 |
118 |
转发《广东省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2009年3月27日 |
佛国税发〔2009〕50号 |
119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4月15日 |
佛国税函〔2009〕192号 |
12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年5月8日 |
佛国税发〔2009〕82号 |
12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21日 |
佛国税发〔2009〕93号 |
122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22日 |
佛国税函〔2009〕260号 |
12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22日 |
佛国税函〔2009〕259号 |
12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
2009年6月8日 |
佛国税发〔2009〕100号 |
12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6月24日 |
佛国税函〔2009〕319号 |
126 |
关于执行《基层税务分局对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补充通知 |
2009年6月25日 |
佛国税函〔2009〕325号 |
127 |
关于明确申报资料封面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6月30日 |
佛国税函〔2009〕329号 |
12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 |
2009年7月9日 |
佛国税发〔2009〕122号 |
129 |
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
2009年7月15日 |
佛国税发〔2009〕127号 |
130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7月29日 |
佛国税发〔2009〕85号 |
13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9年8月27日 |
佛国税函〔2009〕427号 |
132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年9月9日 |
佛国税发〔2009〕150号 |
133 |
转发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11月9日 |
佛国税函〔2009〕534号 |
13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管理的通知 |
2009年11月27日 |
佛国税函〔2009〕559号 |
135 |
转发关于个体定期定额户停业 注销当月税款计算方法的批复的通知 |
2010年1月6日 |
佛国税函〔2010〕5号 |
13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 |
2010年2月1日 |
佛国税函〔2010〕42号 |
137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
2010年2月2日 |
佛国税函〔2010〕49号 |
13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2月23日 |
佛国税函〔2010〕67号 |
139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2月26日 |
佛国税函〔2010〕73号 |
140 |
关于下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10年4月7日 |
佛国税发〔2010〕74号 |
14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10年4月16日 |
佛国税函〔2010〕141号 |
142 |
转发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亚运贵金属交易业务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2010年5月17日 |
佛国税函〔2010〕177号 |
143 |
转发关于软件企业提供游戏软件给网络营运商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
2010年5月17日 |
佛国税函〔2010〕176号 |
144 |
转发关于停止使用佛山市商品销售刮奖发票的批复的通知 |
2010年6月13日 |
佛国税函〔2010〕202号 |
14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 |
2010年6月18日 |
佛国税函〔2010〕215号 |
146 |
2010年6月30日 |
||
147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7月23日 |
佛国税函〔2010〕257号 |
148 |
转发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加油IC卡业务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10年9月6日 |
佛国税函〔2010〕323号 |
149 |
转发关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地点的批复的通知 |
2010年9月19日 |
佛国税函〔2010〕338号 |
150 |
转发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批复的通知 |
2010年10月9日 |
佛国税函〔2010〕350号 |
151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的公告 |
2011年8月30日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
152 |
2011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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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2012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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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201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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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公告 |
2013年5月30日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
156 |
2013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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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201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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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2014年3月5日 |
||
159 |
2014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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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2014年3月11日 |
||
161 |
2014年11月17日 |
||
162 |
2015年7月23日 |
||
163 |
2015年11月17日 |
||
164 |
2017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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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转发省地税务局关于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
1999年11月16日 |
佛地税函〔1999〕111号 |
166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奖金的通知 |
2007年4月27日 |
佛地税函〔2007〕129号 |
167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7年7月25日 |
佛地税函〔2007〕226号 |
168 |
转发关于加强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管理的通知 |
2008年9月27日 |
佛地税发〔2008〕246号 |
169 |
转发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0月8日 |
佛地税函〔2008〕280号 |
170 |
转发关于票务公司联网售票有关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2月12日 |
佛地税函〔2008〕324号 |
171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征管业务流程重组意见的通知 |
2008年12月30日 |
佛地税发〔2008〕325号 |
172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09年3月5日 |
佛地税发〔2009〕58号 |
173 |
关于印发《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鉴定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9年3月20日 |
佛地税发〔2009〕73号 |
174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行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12月16日 |
佛地税函〔2009〕291号 |
17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0年5月26日 |
佛地税发〔2010〕98号 |
176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旅店业、饮食业、娱乐业发票在线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 |
2010年6月13日 |
佛地税函〔2010〕103号 |
177 |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上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10月19日 |
佛地税函〔2010〕188号 |
178 |
关于发布《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0年12月2日 |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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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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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需要修改的条款 |
修改后的条款 |
1 |
2009年9月21日 |
一、(一)指导思想 |
一、(一)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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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总体目标 |
一、(二)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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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基本原则 |
一、(三)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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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2.地税部门受社保部门的委托,可代发、换发(因登记资料变更)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此工作暂由社保部门负责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送地税部门发放给参保单位。年底前地税部门完成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系统开发工作); |
二、(一)2.税务部门受社保部门的委托,可代发、换发(因登记资料变更)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此工作暂由社保部门负责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送税务部门发放给参保单位。年底前税务部门完成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系统开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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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3.特殊缴费: |
二、(三)3.特殊缴费: |
||||
二、(四)1.2000年1月1日前的欠费,由社保部门负责管理,地税部门代征欠费; |
二、(四)1.2000年1月1日前的欠费,由社保部门负责管理,税务部门代征欠费; |
||||
二、(四)5.经核实,参保单位无能力缴纳欠费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选择自动放弃该段缴费历史的,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地税部门把注销欠费和挂账的欠费信息实时、准确回传给社保部门。 |
二、(四)5.经核实,参保单位无能力缴纳欠费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选择自动放弃该段缴费历史的,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把注销欠费和挂账的欠费信息实时、准确回传给社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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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划解 |
四、划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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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归档 |
七、资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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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数据接收确认 |
八、数据接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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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则 |
九、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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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年9月21日 |
第一条一、(一)全责征收前已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的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费登记有关信息由社保部门提供,地税部门据以办理; |
第一条一、(一)全责征收前已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的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费登记有关信息由社保部门提供,税务部门据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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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二、(一)受理 |
第一条二、(一)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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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三、所须资料 |
第一条 三、所须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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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四、(二)地税信息系统可为同一个社保登记证编码的机关事业单位按不同缴费标准设置多个单位社保号; |
第一条 四、(二)税务信息系统可为同一个社保登记证编码的机关事业单位按不同缴费标准设置多个单位社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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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四、(六)以上单位缴费登记内容,地税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传递给社保部门。 |
第一条 四、(六)以上单位缴费登记内容,税务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传递给社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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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二、(一)申请 |
第二条 二、(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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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一、(三)其他情况导致不再适合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主管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审核同意的;缴费人在办理注销缴费登记前,应当向地税部门结清应缴纳的费款、滞纳金。 |
第三条 一、(三)其他情况导致不再适合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主管税务机关与社保部门审核同意的;缴费人在办理注销缴费登记前,应当向税务部门结清应缴纳的费款、滞纳金。 |
||||
第三条 二、(二)受理 |
第三条 二、(二)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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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一、业务描述 |
第四条 一、业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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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一、业务描述 |
第五条一、业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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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
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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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一、业务描述 |
第六条 一、业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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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二、(一)1.缴费单位有新招收、调入职工或减员的,须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收集所需资料,到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手续; |
第六条 二、(一)1.缴费单位有新招收、调入职工或减员的,须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收集所需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减员手续; |
||||
第六条 二、(二)2.每月把成功办理的增、减员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地税部门,其中一份缴费人留存,一份地税部门存档,一份送社保部门存档。 |
第六条 二、(二)2.每月把成功办理的增、减员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税务部门,其中一份缴费人留存,一份税务部门存档,一份送社保部门存档。 |
||||
第六条 四、…… |
第六条 四、…… |
||||
第七条一、个人登记资料变更是参保人员纳入地税部门管理后,涉及个人缴费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向地税部门申报办理缴费登记变更。 |
第七条一、个人登记资料变更是参保人员纳入税务部门管理后,涉及个人缴费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缴费登记变更。 |
||||
第七条 二、(一)参保人员的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到主管地税部门征收大厅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
第七条 二、(一)参保人员的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
||||
第七条 三、…… |
第七条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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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四、(一)地税部门办理参保人的个人缴费银行信息、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
第七条 四、(一)税务部门办理参保人的个人缴费银行信息、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
||||
第八条社保费申报 |
第八条社保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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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一、(一)上门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15日前到主管地税部门前台进行申报。 |
第八条 一、(一)上门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15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进行申报。 |
||||
第八条 一、(二)1.申请 |
第八条 一、(二)1.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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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二、(二)1.网上申报 |
第八条 二、(二)1.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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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二、(三)7.网报只能作废当月通过网上申报而生成的记录,而且该记录地税部门未日结、未扣费。 |
第八条 二、(三)7.网报只能作废当月通过网上申报而生成的记录,而且该记录税务部门未日结、未扣费。 |
||||
第八条 三、(一)业务描述 |
第八条 三、(一)业务描述 |
||||
第九条 一、业务描述 |
第九条 一、业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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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二、(一)上门缴费:在每月25日前,缴费人持有关资料到主管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缴费申报,可通过ETS账户扣费、持银联卡刷卡缴费、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和入库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划款入库; |
第九条 二、(一)上门缴费:在每月25日前,缴费人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申报,可通过ETS账户扣费、持银联卡刷卡缴费、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和入库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划款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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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三、(二)新参保单位通过ETS扣费的,缴费人应当事先与地税部门、合作银行三方签订扣费协议; |
第九条 三、(二)新参保单位通过ETS扣费的,缴费人应当事先与税务部门、合作银行三方签订扣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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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一、(一)追溯补缴、一次性补足养老或医疗差额缴费年限等业务 |
第十条 一、(一)追溯补缴、一次性补足养老或医疗差额缴费年限等业务 |
||||
第十条 三、主要业务规则 |
第十条 三、主要业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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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一、业务描述 |
第十一条 一、业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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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一、2000年1月1日前的欠费,由社保部门负责管理,地税部门代征欠费。社保局确认欠费后,通过中间数据库传递给地税局,缴费人持社保局开具的清单到主管地税部门清缴欠费。 |
第四部分 一、2000年1月1日前的欠费,由社保部门负责管理,税务部门代征欠费。社保局确认欠费后,通过中间数据库传递给税务部门,缴费人持社保局开具的清单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缴欠费。 |
||||
第四部分 二、2000年1月1日后的欠费,由地税部门负责追收。 |
第四部分 二、2000年1月1日后的欠费,由税务部门负责追收。 |
||||
第四部分 三、缴费单位在申报后,如果未在缴纳期限内缴款的,地税部门要及时发出《社保费催缴通知书》,对欠费单位和参保人进行催缴。 |
第四部分 三、缴费单位在申报后,如果未在缴纳期限内缴款的,税务部门要及时发出《社保费催缴通知书》,对欠费单位和参保人进行催缴。 |
||||
第四部分 四、缴费单位与个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申请表》,报地税部门审批。社会保险费的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第四部分 四、缴费单位与个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申请表》,报税务部门审批。社会保险费的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
第四部分 五、经核实,参保单位无能力缴纳欠费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选择自动放弃该段缴费历史的,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地税部门将注销欠费和挂账的欠费信息及时、准确回传给社保部门。 |
第四部分 五、经核实,参保单位无能力缴纳欠费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选择自动放弃该段缴费历史的,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将注销欠费和挂账的欠费信息及时、准确回传给社保部门。 |
||||
第十二条 一、查处 |
第十二条 一、查处 |
||||
第十二条 二、划解 |
第十二条 二、划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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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三、扩面 |
第十二条 三、扩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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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四、争议处理 |
第十二条 四、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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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五、全责征收后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缴费清单由地税部门负责打印。开具参保证明的,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进行办理。 |
第十二条 五、全责征收后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缴费清单由税务部门负责打印。开具参保证明的,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进行办理。 |
||||
第十二条 六、数据接收确认 |
第十二条 六、数据接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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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七、资料归档 |
第十二条 七、资料归档 |
||||
第六部分 二、本操作规程由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和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六部分 二、本操作规程由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和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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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2010年11月5日 |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0年第1号 |
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营造公平纳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0〕1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除顺德区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营造公平纳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0〕1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4 |
2011年9月1日 |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精神,切实减轻我市中低收入者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11〕1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佛山市(不含顺德区)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进行调整。《关于全市实行统一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佛地税发〔2002〕203号)规定的佛山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表同时停止执行。 |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精神,切实减轻我市中低收入者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11〕1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佛山市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进行调整。《关于全市实行统一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佛地税发〔2002〕203号)规定的佛山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表同时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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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4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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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减免税优惠的,审批工作由市、区税务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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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4年2月25日 |
为提升存量房税收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我市地方税务系统决定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提升存量房税收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我市税务机关决定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