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穗地税函〔2009〕480号 2009-09-16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 全文失效废止
局属各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下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房产税政策后,市局陆续收到部分基层单位和纳税人提出如何执行房产税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根据省局《
关于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 (
粤地税函[2009]7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