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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4年5月28日                 财税[2004]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
【教育费附加】相关法规
【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