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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7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
【教育费附加】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