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0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外资
【教育费附加】相关法规
【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法规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