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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币动迁”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币动迁”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辽地税农〔2000〕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0-05-23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货币动迁”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鞍地税农[2000]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