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有关契税政策适用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5〕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3-18
沈阳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企业改制中
契税政策适用问题的请示》(沈财农税〔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3〕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