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税款征收期)起第二条第(二)、(三)项转让工业用地、非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核定征收率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相关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公告不一致的,按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公告执行。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 第一条第(一)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