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税〔1995〕政字第523号
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财税局: 最近,一些市县来电询问,实行新税制后,原1991年8月1日琼财税〔1991〕外字第42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凡属外商投资企业、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屋从建成和新购进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