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14-09-24 枣政字[2014]52号
USHUI.NET®提示:《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枣政字〔2019〕6号)对税额进行了调整,请结合引用。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鲁政字[2014]153号)精神,现将我市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税范围
各区的征税范围为各区行政区域;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