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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委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委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税[2019]15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现将《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4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