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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 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 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丽政发〔2017〕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25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9〕50号规定,继续施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了清理。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丽政令第30号)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丽政令第30号


2

丽水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丽政令第53号


3

丽水市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丽政令第68号


4

丽水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丽政令第71号


5

丽水市区房屋登记办法

丽政令第72号


6

丽水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丽政令第73号


7

关于设置市区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

丽政通告〔2014〕6号


8

全市森林禁火通告

丽政通告〔2016〕5号


9

丽水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含中心城区、开发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

丽政通告〔2016〕6号


10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2〕198号


11

关于印发丽水市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发〔2002〕206号


12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丽政发〔2003〕99号


13

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04〕19号


14

关于滩坑水电站县外市内外迁移民安置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4〕32号


15

关于印发丽水市农村敬老院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丽政发〔2004〕45号


16

关于市招标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4〕58号


17

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5〕24号


18

关于丽水市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丽政发〔2005〕59号


19

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05〕62号


20

关于印发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政发〔2006〕24号


21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

丽政发〔2006〕41号


22

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丽政发〔2007〕21号


23

关于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07〕54号


24

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08〕53号


25

关于加快丽水市交通事业发展的意见

丽政发〔2008〕61号


26

关于加快丽水市水利事业发展的意见

丽政发〔2008〕102号


27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9〕17号


28

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09〕61号


29

关于印发丽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政发〔2009〕89号


30

关于对担保业绩突出的市直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给予政策扶持的通知

丽政发〔2010〕14号


31

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0〕66号




32

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意见

丽政发〔2010〕70号




33

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1〕16号


34

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共享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1〕30号


35

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1〕36号


36

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1〕38号


37

关于进一步加强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1〕40号


38

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1〕47号


39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丽政发〔2011〕59号


40

关于丽水市本级民间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程序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1〕62号


41

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BT投融资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丽政发〔2011〕70号


42

关于加快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丽政发〔2012〕14号


43

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2〕58号


44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2〕59号


45

关于公布市级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目录的通知

丽政发〔2013〕40号


46

关于加快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4〕33号


47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丽水市功勋教师奖”等奖项的通知

丽政发〔2014〕48号


48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丽政发〔2014〕57号


49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本的通知

丽政发〔2015〕94号


50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丽政发〔2016〕23号


51

关于转发丽水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3〕9号


52

关于印发市招标投标工作环节和程序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5〕54号


53

关于转发丽水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100号


54

关于加强重大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意见

丽政办发〔2006〕168号


55

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客运网络发展的实施意见

丽政办发〔2007〕65号


56

关于转发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95号


57

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等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42号


58

关于印发加快竹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64号


59

关于印发加快水果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65号


60

关于印发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66号


61

关于印发加快茶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67号


62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和丽水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38号


63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关于丽水市在丽高等院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39号


64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商住用地出让管理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91号


65

关于转发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114号


66

关于市区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合并统筹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132号


67

关于转发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评选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14号


68

关于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推进锅炉等高耗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17号


69

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办发〔2010〕2号


70

于印发丽水市科技技术突出贡献奖及科学技术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0〕76号


71

于调整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44号


72

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丽政办发〔2011〕62号


73

于丽水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试行)

丽政办发〔2011〕70号


74

关于加强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89号


75

关于促进丽水生态农产品营销网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97号


76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112号


77

关于转发丽水市玉溪和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置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1〕181号


78

关于印发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项目入园决策评价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2〕30号


79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跨街横幅广告设置管理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2〕150号


80

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主体建设创业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2〕163号


81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丽政办发〔2012〕166号


82

关于印发丽水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3〕121号


83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旧住宅小区停车改造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3〕165号


84

关于印发丽水市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3〕170号


85

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关于2014-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23号


86

关于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4-201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33号


87

关于对市区家禽业实施救助的通知

丽政办发明电〔2014〕25号


88

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入驻市行政审批中心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46号


89

关于实施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76号


90

关于转发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工业项目入园基本条件试行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96号


91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限制黄标车及无标车通告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105号


92

关于印发丽水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137号


93

关于调整资源税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144号


94

关于转发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4〕158号


95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签约腾空奖励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5〕104号


96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5〕117号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9  信息来源: 市府办

  为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制定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丽政发〔2017〕7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以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本次定期清理工作是继2010、2012、2014年之后对撤地设市以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的第4次大规模清理。

  2017年5-6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发文要求做好“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主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市法制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将本次定期清理工作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相结合,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过程

      2017年2月,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了本次定期清理范围及分工、清理原则及标准、清理步骤及时间安排;7月,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对清理标准及清理时间安排进行了调整。

  (一)清理范围及分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包括201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含决定修改但保留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5年、2016年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490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清理。

  (二)清理原则及标准。定期清理中明确了九项应当视情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情形;7月,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又新增两条标准,共11条:

  1.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规定应当由上位法规定的内容,或者规定内容超出上位法授权范围的。

  2.违法设定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或前置条件;或者仍保留国务院和省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3.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

  4.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违法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明显不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内容。

  5.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相互矛盾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代替的。

  6.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已被令废止的。

  7.适用期已届满,或者调整对象已经不存在,或者指定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

  8.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6〕122 号)、省发改委、法制办《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招标投标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6〕527号)及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情形。

  9.涉及“放管服”改革文件,其主要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相抵触的,或与根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不一致的,或与根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10.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一揽子予以修改废止。

  11.其他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情形。

  (三)清理步骤。

  1.2017年2月,市法制办结合历次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结果,梳理形成《2001年-2016年12月市政府及办公室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并印发给市直有关单位,由各有关单位提出清理意见。

  2. 3-6月,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清理原则和标准,对本单位起草或执行的市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清理,提出保留继续有效、修改但暂时保留适用、宣布废止或失效、已经废止或失效等清理意见。

  3.6月,将《参考目录》送市府办各综合处室征求清理意见。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清理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7-9月,市法制办在汇总市府办各综合处室及市直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后,抽调县(市、区)法制办以及市财政、发改、人力社保、国土、市场监管、审管办等重点市直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对《参考目录》进行逐一集中审查,形成集中审查意见,并再次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5.10月,经三次征集清理意见后,市法制办对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初步清理结果目录;10月13日,市法制办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召开文件清理工作座谈会,对部分清理意见存在分歧的文件进行协调。经进一步调整后,形成清理结果(送审稿)、《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送审稿)》。

  三、清理结果

  (一)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01年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7件,拟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规范性文件112件,已经废止或失效文件20件,拟宣布废止或失效文件96件, 拟不再列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5件。

  (二)关于涉及“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在本次定期清理工作中,涉及“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9件,其中已废止1件、已修改0件,拟废止20件、拟修改39件。清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其中已废止2件、已修改0件,拟废止19件、拟修改13件。

  四、其他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丽政令第30号)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丽政发〔2017〕71号)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来源:丽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