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 全文失效废止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税三[1989]393号
文第35条规定免征项目与上述规定有抵触的(见市局《地方税法规汇编〈7〉》66页)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