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商贸函〔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让企业办事“少跑腿”,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商务部决定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收取纸质版申请材料,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中增加上传扫描件功能。企业新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可网上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等申请材料扫描件。

二、完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补办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申请人需补领的,各备案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企业按照自负其责的原则,向原备案登记机关提交遗失或损坏补领书面申请。

三、根据《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