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公告
2007-07-30
为了规范
房地产三级市场(以下简称二手房产、地产)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发布),现对我市二手房产、地产交易征收
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转让二手房产、地产征收
土地增值税问题
对单位转让二手房产、地产,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计算征收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