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规定, 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1998-0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现将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