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局 省人事局 省侨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杭州分行 省总工会转发《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局 省人事局 省侨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杭州分行 省总工会转发《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浙劳薪(83)9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月9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现将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二月二十三日《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请各单位根据经济状况自行研究确定。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劳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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