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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
渝人社发〔2022〕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经济运行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改革发展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对重庆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 人社部发〔2021〕3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专业化、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融合、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我市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围绕我市“6+5”现代产业体系和33条产业链,以及新职业、新经济、新业态重点领域,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形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间,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2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工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依靠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建立固定联系,协同推进加强技工院校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发展。

(四)坚持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技工院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彻党和国家教材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将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加强其他课程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按一定额度单列追加思政课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3个以上市级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

(五)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坚持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贯穿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开设劳动教育公共课必修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每学年16学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与企业合作交流,共建共享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三、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技师学院重点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髙级工等高技能人才。技师学院视同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支持技师学院按照高职院校规格设置和建设。高级技校主要承担高级工、中级工培养任务,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探索技工学校开设高级工班、高级技校开设预备技师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落实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法定职责,积极参与部第二轮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开展市级职业训练院建设,拓展评价鉴定、公共实训、技能竞赛、师资研修、就业服务等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技工院校设立职业培训学院,开展职业培训教学教研,提升管理效率和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引导技工院校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完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对承担职业技能社会培训的技工院校,按照当年社会培训收入的5-20%追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单位,调控超额绩效年人均水平的控制增幅可适当上浮(不超过调控基数的5个百分点)。允许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八)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技工院校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鼓励学生积极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年度考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技工院校依托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鼓励技工院校学生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技工院校成为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各类群体提供培训评价服务。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

(九)巩固大招生规模。扩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开展招生工作。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扩大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比例,鼓励技师学院面向技工学校、高级技校、职业高中等招生。支持有技能提升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师学院。开展技能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招生。将技工院校年度招生任务作为量化指标纳入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做好招生宣传、生源摸底、报名动员等工作。探索云南、贵州、四川跨省招生合作机制。规范招生秩序,定期清理公布招生资质。

四、大力加强校企合作

(十)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放技工院校一年以上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通道。依托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扎实、校企深度融合的技师学院,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预备技师和技师。依托技工院校创建或与企业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大力开展技师研修交流,开展企业技师培养培训。

(十一)支持多元协同发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技工教育。支持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特别是发挥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支持其他类型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向技工院校转型。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办技工院校有关办学问题。大力鼓励和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发展,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支持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加强对参与举办技工教育的大中型企业服务指导,支持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导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十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融合的工作网络体系。支持集团化办学、引企入校、企业办学等,将校企合作开展情况纳入技工院校评价体系,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招生计划、学籍管理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探索开展校校合作新模式,带动技工院校发展和提升。“十四五”期间,采取行业企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多元方式,组建3-5个技工教育联盟(集团)。

(十三)服务职业技能提升。鼓励采用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带动各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技工教育资源,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组织活动,为企业提供知识讲座、课程资源开发、技术辅导等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培训机构建设。鼓励技工院校院系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建立校企合作学习团队,通过多种教育培训服务供给,为职工提供终身技能发展服务。鼓励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培养,在专业建设、项目评审上给予适当倾斜。

五、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

(十四)启动实施双优计划。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创建15所优质技工院校、40个优质专业,争取给予一定数额资金补助。实施技工院校达标行动,协调启动新设立技工院校,恢复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招生,做大做强技工教育。支持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承办国家级、市级首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交流活动,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以“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为契机,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工教育合作。

(十五)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立足我市“一区两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布局,支持主城都市区技工院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支持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通过新建、整合、改扩建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能力。健全人社领域常态化帮扶机制,支持主城都市区技工院校帮扶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举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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