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3号
中国和日本税务主管当局经过协商,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适用于日方2014年10月1日新开征的地方法人税(the Local Corporation Tax),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26日


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税种公告的解读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日双方税务主管当局经过协商,同意将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的地方法人税。为此,我们拟定本公告,并对本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日本引入地方法人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地方法人税是日本政府按照其国会通过的《地方法人税法案》(2014年第11号)开征的。
二、地方法人税的纳税人、税基、税率和征税期间是什么?
地方法人税的纳税人是所有法人

【税收协定】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