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48件)
序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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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8日 |
[87]税政三1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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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88年10月21日 |
[87]税政三1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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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990年11月10日 |
[90]浙税三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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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91年4月14日 |
[91]浙税三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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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991年9月21日 |
[91]浙税三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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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994年11月17日 |
浙地税函发〔1994〕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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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95年4月21日 |
浙地税二〔199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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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995年6月29日 |
浙地税一〔1995〕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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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96年3月7日 |
浙地税一〔199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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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996年10月9日 |
浙地税二〔1996〕1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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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97年1月3日 |
浙地税一〔19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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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998年5月11日 |
浙地税二〔1998〕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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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998年7月16日 |
浙地税一〔1998〕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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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1998年12月10日 |
浙地税二〔1998〕247号 |
15 |
1998年12月29日 |
浙地税一〔1998〕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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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998年12月31日 |
浙地税稽〔1998〕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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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通行费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
1999年7月9日 |
浙地税一〔1999〕50号 |
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 |
1999年10月20日 |
浙地税二〔1999〕251号 |
19 |
1999年11月28日 |
浙地税二〔1999〕2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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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00年8月1日 |
浙地税稽〔200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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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1年6月4日 |
浙地税发〔2001〕19号 |
22 |
2002年4月19日 |
浙地税函〔200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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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02年8月17日 |
浙地税发〔2002〕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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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推行电子申报过程中向纳税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通知 |
2002年10月15日 |
浙地税函〔2002〕280号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纳税申报方式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
2002年10月16日 |
浙地税发〔2002〕114号 |
2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
2002年10月25日 |
浙地税发〔2002〕121号 |
2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2年12月24日 |
浙地税函〔2002〕344号 |
28 |
2003年5月16日 |
浙地税函〔2003〕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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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房产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3年6月2日 |
浙地税函〔2003〕233号 |
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3年7月15日 |
浙地税发〔2003〕91号 |
31 |
2003年8月1日 |
浙地税函〔2003〕3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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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003年11月12日 |
浙地税函〔2003〕4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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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003年12月8日 |
浙地税函〔2003〕4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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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和集贸市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04年2月6日 |
浙地税发〔2004〕18号 |
3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 》的通知 |
2004年2月23日 |
浙地税发〔2004〕27号 |
3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2004年5月12日 |
浙地税发〔2004〕64号 |
3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4年5月20日 |
浙地税发〔2004〕67号 |
38 |
2004年7月1日 |
浙地税函〔2004〕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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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2004年7月19日 |
浙地税发〔2004〕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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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04年8月16日 |
浙地税函〔2004〕3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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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2004年8月29日 |
浙地税发〔2004〕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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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
2004年9月15日 |
浙地税发〔2004〕116号 |
4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工程中的设备若干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2004年10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4〕436号 |
4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04年10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4〕434号 |
45 |
2004年11月24日 |
浙地税函〔2004〕4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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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
2004年12月29日 |
浙地税发〔2004〕145号 |
4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
2005年4月4日 |
浙地税发〔2005〕39号 |
49 |
2005年4月4日 |
浙地税发〔200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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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05年6月10日 |
浙地税发〔2005〕60号 |
5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5年7月31日 |
浙地税函〔2005〕316号 |
52 |
2005年8月5日 |
浙地税函〔2005〕3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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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请求放松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资格限制建议的复函 |
2005年9月13日 |
浙地税函〔2005〕386号 |
5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6年2月18日 |
浙地税发〔2006〕16号 |
55 |
2006年3月2日 |
浙地税发〔200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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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 |
2006年3月20日 |
浙地税发〔2006〕31号 |
5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及有关申报事项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6年3月21日 |
浙地税函〔2006〕121号 |
5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6年4月13日 |
浙地税发〔2006〕47号 |
59 |
2006年6月7日 |
浙地税发〔2006〕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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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2006年7月31日 |
浙地税发〔2006〕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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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
2006年10月8日 |
浙地税函〔2006〕455号 |
62 |
2006年10月16日 |
浙地税发〔2006〕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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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日常税源管理下户工作规范(试行)》等七个工作规范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6年11月14日 |
浙地税发〔2006〕142号 |
6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2月30日 |
浙地税函〔2006〕610号 |
65 |
2007年4月13日 |
浙地税发〔2007〕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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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2007年4月30日 |
浙地税函〔2007〕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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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2007年5月18日 |
浙地税函〔2007〕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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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2007年5月21日 |
浙地税函〔2007〕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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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2007年6月14日 |
浙地税函〔2007〕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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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7年6月15日 |
浙地税函〔2007〕305号 |
7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7年6月19日 |
浙地税函〔2007〕310号 |
72 |
2007年10月9日 |
浙地税函〔2007〕4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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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2007年10月30日 |
浙地税发〔2007〕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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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2007年11月6日 |
浙地税函〔2007〕4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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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2007年11月23日 |
浙地税发〔2007〕101号 |
76 |
2007年12月6日 |
浙地税发〔2007〕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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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2007年12月12日 |
浙地税函〔2007〕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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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8年1月10日 |
浙地税函〔2008〕17号 |
79 |
2008年2月13日 |
浙地税函〔2008〕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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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2008年2月22日 |
浙地税函〔2008〕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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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2008年4月10日 |
浙地税发〔2008〕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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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废止】 |
2008年5月5日 |
浙地税函〔2008〕205号 |
8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补正承诺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废止】 |
2008年5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8〕281号 |
84 |
2008年6月6日 |
浙地税函〔2008〕3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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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2008年7月30日 |
浙地税函〔2008〕3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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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2008年9月8日 |
浙地税函〔2008〕4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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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2008年9月10日 |
浙地税函〔2008〕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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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2008年10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8〕4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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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2008年10月24日 |
浙地税函〔2008〕4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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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2008年11月14日 |
浙地税函〔2008〕4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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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2009年2月10日 |
浙地税函〔2009〕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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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2009年2月24日 |
浙地税发〔200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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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2009年3月5日 |
浙地税函〔2009〕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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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所得税预征率后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9年3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9〕98号 |
9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登记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12日 |
浙地税函〔2009〕179号 |
9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5月14日 |
浙地税函〔2009〕182号 |
97 |
2009年5月15日 |
浙地税函〔2009〕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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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2009年5月18日 |
浙地税函〔2009〕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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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2009年5月22日 |
浙地税函〔2009〕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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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09年6月4日 |
浙地税函〔2009〕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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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2009年6月9日 |
浙地税函〔2009〕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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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9年6月25日 |
浙地税函〔2009〕245号 |
103 |
2009年7月2日 |
浙地税函〔2009〕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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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09年8月5日 |
浙地税函〔2009〕296号 |
10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及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 |
2009年9月24日 |
浙地税函〔2009〕340号 |
106 |
2009年10月30日 |
浙地税函〔2009〕3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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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2009年11月17日 |
浙地税函〔2009〕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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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2010年1月11日 |
浙地税函〔201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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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2010年1月25日 |
浙地税函〔201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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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2月12日 |
浙地税函〔2010〕59号 |
111 |
2010年2月25日 |
浙地税函〔201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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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5月31日 |
浙地税函〔2010〕239号 |
113 |
2010年6月2日 |
浙地税函〔2010〕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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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CA证书办理涉税事项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10年6月26日 |
浙地税函〔2010〕263号 |
11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系统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6月22日 |
浙地税函〔2010〕267号 |
116 |
2010年6月24日 |
浙地税函〔2010〕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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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实施意见 |
2010年7月2日 |
浙地税发〔2010〕48号 |
1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10年7月9日 |
浙地税函〔2010〕285号 |
11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 |
2010年7月12日 |
浙地税函〔2010〕286号 |
120 |
2010年7月26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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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工作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废止】 |
2011年8月23日 |
浙地税函〔2011〕280号 |
122 |
2010年8月30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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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启用新版契证的通知 |
2010年9月19日 |
浙地税函〔2010〕358号 |
124 |
2011年2月15日 |
公告2011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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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工作底稿》的通知 |
2011年11月9日 |
浙地税函【2011】353号 |
126 |
2011年12月21日 |
公告2011年第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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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2011年12月29日 |
公告2011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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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
2011年12月31日 |
浙地税函【2011】457号 |
129 |
2012年3月5日 |
公告2012年第3号 |
|
130 |
2012年3月21日 |
公告2012年第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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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2012年4月9日 |
公告2012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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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2012年7月30日 |
公告2012年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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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 |
2012年9月29日 |
浙地税发〔2012〕41号 |
13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废止】 |
2012年12月31日 |
浙地税函〔2012〕427号 |
135 |
2013年2月1日 |
公告2013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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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3年2月28日 |
浙地税发〔2013〕14号 |
13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废止】 |
2013年5月8日 |
浙地税函〔2013〕245号 |
138 |
2013年5月26日 |
公告2013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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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废止】 |
2013年8月14日 |
浙地税函〔2013〕337号 |
140 |
2013年8月30日 |
公告2013年第11号 |
|
141 |
2013年9月5日 |
公告2013年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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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2013年9月25日 |
公告2013年第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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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2013年版)》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废止】 |
2013年9月27日 |
浙地税函〔2013〕383号 |
14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已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废止】 |
2013年9月30日 |
公告2013年第16号 |
145 |
2013年10月30日 |
公告2013年第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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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已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修改】 |
2013年11月4日 |
公告2013年第19号 |
147 |
2013年11月7日 |
公告2013年第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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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流程的通知 |
2013年12月5日 |
浙地税函〔2013〕425号 |
附件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
序号 |
名称(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或失效的理由 |
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
1995年8月18日 |
浙地税征〔1995〕70号 |
转发总局批复,且《发票管理办法》等已有相关规定,建议不作为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 |
2 |
1996年6月19日 |
营改增 |
||
3 |
1996年9月27日 |
第一条已废止,此文件无省局补充内容,建议全文废止。 |
||
4 |
1997年6月2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14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5号废止 |
||
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税务代理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1999年1月13日 |
浙地税征〔1999〕3号 |
|
6 |
1999年7月15日 |
营改增 |
||
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基层征管机构管理基本制度的通知 |
2000年2月15日 |
浙地税征〔2000〕13号 |
税企联系制度、办税员管理制度、委托代征管理制度、纳税人违章处罚暂行规定、发票发售管理规定、定期定额民主评议制度、税务工商户管联网协作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人制度、来信来访管理制度、文明服务用语和忌语等内容都废止 |
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正式启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的通知 |
2000年9月14日 |
浙地税计〔2000〕79号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8号)废止 |
9 |
2000年11月2日 |
营改增 |
||
10 |
2001年5月9日 |
该文为新旧《征管法》衔接期的工作布置,已失去时效性。 |
||
11 |
2001年6月29日 |
营改增 |
||
12 |
2001年8月28日 |
营改增 |
||
13 |
2001年12月31日 |
营改增 |
||
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通用版)的通知 |
2002年7月12日 |
浙地税函〔2002〕202号 |
被《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8号)废止。 |
15 |
2002年8月7日 |
营改增 |
||
1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02年10月30日 |
浙地税发〔2002〕124号 |
该文是为做好新《征管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而发,具有时段性工作的指导意义。 |
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责成自查操作办法》的通知 |
2003年3月8日 |
浙地税发〔2003〕108号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税务稽查责成自查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函〔2014〕3号》废止 |
18 |
2003年3月18日 |
被《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8号)废止。 |
||
19 |
2003年3月27日 浙地税函[2003]117号 |
|
主体消失,失效。 |
|
20 |
2003年4月20日 |
营改增 |
||
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11月28日 |
浙地税发〔2003〕134号 |
营改增 |
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4年1月21日 |
浙地税函〔2004〕28号 |
营改增 |
23 |
2004年3月13日 |
被《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废止 |
||
24 |
2004年4月26日 |
营改增 |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4年7月27日 |
浙地税函〔2004〕334号 |
营改增 |
26 |
2004年8月22日 |
营改增 |
||
27 |
2004年11月30日 |
该文内容为“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标准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浙地税函[2001]209号)规定标准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执行”。浙地税函〔2001〕209号已公告废止,无需补充。且依据的文件财税〔2001〕157号有明确的标准。 |
||
|
2004年12月13日 |
文中相关主要文件规定已失效或废止 |
||
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2005年7月12日 |
浙地税函〔2005〕282号 |
文件执行到期 |
29 |
2005年11月4日 |
营改增 |
||
30 |
2006年4月1日 |
文件执行到期。 |
||
31 |
2006年7月3日 |
所依据的文件(国税发[2006]74号)已被总局2011年公告第2号废止。 |
||
32 |
2006年10月20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若干补充意见>的公告》(省局公告2013年第11号)废止。 |
||
33 |
2006年10月23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19号)废止。 |
||
3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06年12月4日 |
浙地税函〔2006〕545号 |
文件适用时间已过,全文废止。 |
3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06年12月14日 |
浙地税函〔2006〕570号 |
营改增 |
3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推行时间等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2月29日 |
浙地税函〔2006〕602号 |
营改增 |
37 |
2007年8月27日 |
被《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废止 |
||
38 |
2008年2月20日 |
营改增 |
||
3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端软件应用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2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8〕77号 |
省局已统一采购软件服务,失效 |
4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 |
2008年2月21日 |
浙地税函〔2008〕79号 |
营改增 |
41 |
2008年4月1日 |
有新规定 |
||
4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 |
2008年5月16日 |
浙地税发〔2008〕36号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地税系统涉税检举案件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发〔2012〕13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废止。 |
43 |
2008年7月18日 |
浙地税函〔2008〕370号 |
营改增 |
|
44 |
2008年12月29日 |
转发文件(国税发〔2008〕122号)已废止。 |
||
45 |
2009年2月27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浙地税函〔2011〕416号)内容替代了该文件。浙地税函〔2011〕416号文件也已被后文浙地税函〔2013〕383号废止。 |
||
46 |
2009年3月6日 |
有新规定 |
||
47 |
2009年4月30日 |
1、第一条第二段中部分内容“认证费、检测(验)费、保管费、设计费、咨询费、律师费、出租有形动产租金等收入的营业税”废止。 2、第二条中有关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表述废止,理由: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已取消。 3、第三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表》式样已改变。 签于上述原因,浙地税函〔2009〕158号全文予以废止。 |
||
48 |
2009年7月16日 |
被《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废止 |
||
49 |
2009年9月10日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明确该政策,建议废止。 |
||
50 |
2009年11月26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若干补充意见的公告 |
||
51 |
2010年1月4日 |
浙地税函[2010]1号![]()
|
已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2号公告全文废止。 |
|
52 |
2010年2月2日 |
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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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
2010年3月2日 |
浙地税函〔2010〕75号 |
相关内容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11〕280号)等文件替代 |
54 |
2010年3月3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12号公告废止。 |
||
55 |
2010年9月21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废止。 |
||
56 |
2010年11月15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废止 |
||
57 |
2010年12月28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8号)废止。 |
||
58 |
2011年2月16日 |
已被后文废止 |
||
59 |
2011年12月8日 |
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2013年版)〉的通知》浙地税函〔2013〕383号)废止。 |
||
60 |
2013年9月5日 |
附件第8、11号事项废止。 |
附件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
规范性文件目录(73件)
序号 |
名称(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或失效条款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
1 |
1989年1月3日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失效。理由: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第11号。 |
||
2 |
1989年5月9日 |
第七条“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
||
3 |
1989年7月24日 |
第三条废止。 |
||
4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1989年7月27日 |
〔1989〕浙税外063号 |
第一条废止。 |
5 |
1989年10月13日 |
〔89〕浙税三202号 |
第一条、第三条失效。 |
|
6 |
1989年12月1日 |
第二条中“凡属于生产经营用地,如厂房、仓库、门市部等房屋、建筑物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管教或生活用地与生产经营用地不能划分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三条废止。 |
||
7 |
1989年12月8日 |
第二条废止。 |
||
8 |
1991年10月29日 |
第九条废止。 |
||
9 |
1994年1月30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交通运输业、”和第二条“邮电通信业、”废止。 |
||
10 |
1994年5月5日 |
第二条废止。 |
||
11 |
1995年6月6日 |
第三条废止。 |
||
12 |
1995年11月15日 |
因营改增,第三条废止;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已被浙地税发[2007]69号和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 |
||
13 |
1997年5月5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废止。 |
||
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费用定额取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1997年12月15日 |
浙地税一〔1997〕59号 |
“同时该公司作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有关规定办理”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 |
15 |
1998年5月11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第二条“对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代售机票手续费收入,可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第六条和第八条废止;第七条和第十条已被财税[2002]191号和财税[2001]51号和财税[2001]187号废止。 |
||
16 |
1998年8月25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五条废止;第四条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 |
||
17 |
1998年12月25日 |
因营改增,第二条和第四条废止;因浙地税函[2004]497号和财税[2004]203号,第八条废止;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和浙地税函[2004]437号废止。
|
||
18 |
1999年7月12日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
19 |
1999年8月20日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
20 |
1999年8月24日 |
第一条第一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表述废止、第二款废止。 |
||
21 |
1999年11月17日 |
第一条废止。 |
||
22 |
2000年1月20日 |
第二条“多征税款的退还,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的表述废止。 |
||
23 |
2000年4月11日 |
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
||
24 |
2000年4月26日 |
因营改增,第二条“对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有线电视广告费,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废止。 |
||
25 |
2000年10月8日 |
因营改增,第四条废止;第一条、第二条“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各参展者收取各项费用,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第五条和第六条已被浙地税发[2007]69号废止。
|
||
26 |
2000年10月8日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废止。第三条我省统一定为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修改为“35%”。第四条、第六条废止。 |
||
27 |
2000年11月16日 |
第三条、第十条废止。第五条“为便于征管,投资者选择一个企业扣除个人费用时,必须出示其兴办的其它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在该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不扣除个人费用的证明。”内容废止。 |
||
28 |
2000年12月17日 |
第二条“所得税免税按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税收管理权限审批”的内容废止。第三条“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内容废止。 |
||
29 |
2001年1月19日 |
因财税[2008]24号,第二条“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废止。 |
||
30 |
2001年7月4日 |
第一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以外的集镇或工商企业集中地,如需作为‘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应先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条、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89]17号《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的三个条件审查同意,然后由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拟文上报省局,经批准同意后执行”、 第二条。 |
||
31 |
2001年10月17日 |
第三条废止。 |
||
32 |
2001年11月19日 |
第一条中企业所得税部分内容废止;第二条“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内容废止;第四条废止。 |
||
33 |
2001年12月31日 |
第三条、第四条已被浙地税发[2007]69号废止。 |
||
34 |
2002年8月28日 |
第四条第2款内容已被浙地税函[2003]233号文规定停止执行。 |
||
35 |
2003年4月16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放置广告牌、宣传标语等带有广告宣传效应的行为而取得的‘占地费’、‘广告费’、‘赞助费’或‘租用费’等收入,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和第八条废止;第四条已被浙地税发[2007]69号废止。
|
||
36 |
2003年10月14日 |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其它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和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十条“如确需改变,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第十八条“具体扣除年限由企业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第二十一条“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法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扣除,即每月扣除800元”、第三十三条“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如受酸、碱等强烈腐蚀和简易或常年处于震撼、颤动状态的机器设备、房屋确需缩短折旧年限的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报省地税局审批”、第三十九条“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包括向企业和个人的借款利息支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不高于按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五条“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第四十六条“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以上表述废止;第二十四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废止。第四十五条“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的表述废止。 |
||
3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首问责任人制度、窗口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废止】 |
2004年7月9日 |
浙地税函〔2004〕323号 |
“税企联系制度”内容废止。 |
38 |
2004年8月30日 |
第四条废止。理由:普通标准住宅2005年6月1日起按照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执行。 |
||
39 |
2004年10月20日 |
因营改增,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和第八条废止;第二条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
|
||
40 |
2004年10月28日 |
第一条中第(一)至(十一)款废止。 |
||
41 |
2005年1月25日 |
第一段中“(除外商投资企业外,下同)”的表述废止。 |
||
42 |
2005年7月25日 |
因营改增,第二条和第七条废止。第三条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
|
||
43 |
2005年8月10日 |
1、第三条第(一)款第1点至第2点废止。 2、第三条第(二)款第6点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
||
44 |
2006年7月4日 |
第四条废止。 |
||
45 |
2006年8月8日 |
1、第一条第(四)项、第一条第(五)项、第三条第(三)项有关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表述、第三条第(四)项、第三条第(五)项有关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废止。 2、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3、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一条第(二)项、第二条废止。 |
||
46 |
2006年10月16日 |
1、第四条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2、第五条废止。 |
||
47 |
2006年10月27日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废止;第四条失效。 |
||
48 |
2006年12月28日 |
因营改增,第三条废止。 |
||
49 |
2007年1月11日 |
第一条已被浙地税函[2010]103号废止;第二条废止。 |
||
5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月13日 |
浙地税函〔2007〕14号 |
附件1废止,附件1(国税函[2006]1111号文件)被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废止。 |
51 |
2007年7月20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和第三条 “如只提供婚纱、婚车等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则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废止。 |
||
52 |
2007年9月5日 |
第二部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6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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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2008年1月4日 |
1、内容“个人将居住用房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按3%、房产税减按4%征税”废止。理由:税率已改,见后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19号)。 2、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3.第二条第(一)项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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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2008年1月10日 |
第三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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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2008年2月2日 |
因营改增,第三条和第六条废止;第二条已被浙地税函[2009]423号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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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配合国税系统做好启用综合征管软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功能模块工作的通知 |
2008年5月16日 |
浙地税函〔2008〕239号 |
第一条“不考虑外商投资企业因素,国税系统代征功能模块中的教育费附加征收标准确定为5%,其中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为2%”其中“不考虑外商投资企业因素”的表述废止。 |
57 |
2008年5月22日 |
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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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2008年6月23日 |
因改制工作已完成,第一条“改制前,因行业特点,对邮政局的邮政储蓄业务按“邮电通讯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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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2008年8月20日 |
1、第三部分第(六)项第3条废止。 2、第三部分第(七)项第12条、第13条第三款废止。 3、第三部分第(七)项第16条废止。 4、第三部分第(十一)项第45条废止。 5、第三部分第(十一)项第47条营业税废止。 6、第三部分第(十二)项第54条废止。 7、第三部分第(十二)项第55条废止。 8、第三部分第(十二)项第56条废止。 9、第四部分第十六项废止 10、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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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2008年9月5日 |
浙地税函〔2008〕418号 |
第二条废止。理由:浙地税函〔2013〕425号第三条: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2013)版〉的通知》(浙地税函〔2013〕383号)第79项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优惠审批,其中审批流程涉及省局的有关事项及规定(审核、审批承诺时限,审批权限等)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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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2009年1月21日 |
1、第二条第1项、第2项营业税内容、第3项营业税内容、第5项部分内容“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凡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第10项营业税内容、第17项废止。 2、第二条第2点中:“占地较大的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规定。废止理由:财税[2012]13号文件。 3、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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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2009年2月2日 |
第一条第二款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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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2009年2月10日 |
附件失效。理由:执行期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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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2009年3月10日 |
1、 第二条第(三)项第1点、第2点、第4点中的城镇退役士兵政策、第5点中的城镇退役士兵政策、第二条第(四项)第1点废止。 2、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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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09年5月31日 |
浙地税函〔2009〕216号 |
第一条、第十条中部分内容 “加强数据比对,认真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与广告业、娱乐业营业税征收差异”、第十一条中“严格执行非居民涉税合同备案制度,把好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关口,不断提高非居民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水平”废止。 |
66 |
2009年12月28日 |
因营改增,第一条废止;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第二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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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2010年3月15日 |
第二部分“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文件的11件”内容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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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2010年4月2日 |
1、第二部分第19条“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内容废止、第20条废止。 2、第10条、第13条营业税部分、第19条营业税部分、第23条营业税部分、第29条“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第41条、第48条、第50条城镇退役士兵政策废止。 3、第32条中“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废止。 4、文件中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失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2〕130号)已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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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2011年5月23日 |
第五条中“其中对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要求逐户逐项(或逐笔)开展评估”的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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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
2011年9月28日 |
浙地税函〔2011〕318号 |
第四部分“涉税事项办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附件1失效。 |
71 |
2011年12月31日 |
1、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废止。 2、附件扣除项目中“一、交通运输业”全部内容、“三、邮电通信业”全部内容、“四、金融保险业”中第29条、“五、服务业”中第40、41、42、43、44、50、51、55、56、57、58、64、65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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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2012年6月20日 |
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6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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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2011年9月26日 |
第(一)、(二)部分及附件作废止。 |
附件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理由 |
1 |
2005年6月7日 |
浙地税发〔2005〕59号 |
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部分税(费)种申报期限的通知》(浙地税发〔2009〕13号)文件,结合具体实际,纳税人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应在纳税(费)期满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有关报表,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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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7年6月22日 |
浙地税函〔2007〕316号 |
由于审批权限委托下放,部分条款需要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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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7年10月23日 |
浙地税函〔2007〕446号 |
建议将文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