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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青政字〔2016〕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2〕5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 国办发〔2015〕59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要抓手,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优化调整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十大现代农业深入发展,努力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综合产能明显提升,粮食产量稳定在330万吨,畜产品、水产品分别达到120万吨,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以上。


  二、加快发展十大现代农业


  (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构建用养结合的耕作制度,鼓励轮作、谨慎休耕,开展休耕试点。规划建设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粮食生产补偿机制,实行粮食主产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粮食绿色增产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50万亩,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


  (二)推进园艺农业提质增效。以大沽河流域为重点,建设10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区,重点发展优质蔬菜、水果、花卉、茶叶、苗木,引导大田种植向设施栽培和工厂化种植发展。以崂山、大泽山和大小珠山、铁橛山等山脉以及莱西北部丘陵地区为重点,建设优质果品种植基地。以滨海沿线丘陵山区为重点,建设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加快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建设一批无病毒良种繁育基地、工厂化育苗基地和冷链仓储物流基地。积极探索在河北、内蒙古、海南等蔬菜主产区,建立50万亩季节性“菜篮子”外埠合同保障基地。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1000个。


  (三)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依法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和控养区布局。稳猪、控禽、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实施“粮改饲”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鼓励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发展全株青(黄)贮玉米及苜蓿等优质饲料种植3万亩。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散养户“退户建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两区一场”建设,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建立“种养加”一体化产业体系,将全市80%以上的养殖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规定。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线化监管管理机制,实现全程即时化、数据化、透明化监管。到2020年,肉牛、奶牛、生猪、家禽、肉兔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60%、80%、80%、95%、95%。


  (四)突出现代渔业发展。以推动海水养殖退出近海、走向深蓝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强海域科学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建设“蓝色粮仓”。结合生态养殖、增殖放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推进海洋牧场建设。重点在即墨、黄岛建设现代渔业发展区,发展规模经营、精品养殖。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增加远洋捕捞产量,提高远洋渔业发展竞争优势。到2020年,全面建成远洋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渔业资源养护基地、水产冷链物流基地、水产加工出口基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海洋牧场面积达到15万亩。


  (五)推进生态林业发展。以青岛中心城区为核心,兼顾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城区,打造适宜人居、生态环境优美的“一核四极”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社和碳汇交易平台建设,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体系。到2020年,生态林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建成经济林总面积170万亩,林木绿化率稳定在4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


  (六)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强化种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学研一体的种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创新种业科研成果收入分配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以及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新。建立种子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种子生产基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予以保护,规划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20万亩。科学安排增殖放流品种、数量和放流水域,年放流水产苗种10亿单位以上。到2020年,建设市级以上种业研发中心10个,规模以上种业企业达到20家,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5%,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兴建水源工程,显著提高灌溉蓄水能力。大力推广农田节水新技术,通过品种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机制节水,引导农民自觉节水、科学节水。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到2020年,推广水肥一体化农田60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49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


  (八)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速农业多功能开发,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服务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大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品牌达到30个,农业节会达到100个,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实现休闲农业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省级以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村镇达到8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个以上,示范点20个以上。


  (九)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打造粮食、花生、蔬菜、肉猪、禽类、乳品、饲料、海产品8条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业产业链。加大农产品初加工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资金支持规模和品种范围。支持粮油加工企业节粮技术改造,开展副产品综合利用试点。实施农业加工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与规模养殖场、超市对接。到2020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


  (十)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构建基于大数据支撑的农业政务管理平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灾害预警、市场预测、生产经营决策等提供服务。完善农业物联网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信息化应用园区500个、养殖场500个,智慧农机专业合作社200家。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农产品电商企业100家。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化,全市50家农产品产地市场(田头市场)实现电子结算和价格发布、质量监控、仓储物流智能化,农产品产地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建设10处农业创业园,促进农民创业。


  三、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方式


  (一)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委托代理、土地托管和土地信托等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项目、资金、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资企业等领办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在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动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开展。到2020年,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市级规范化家庭农场1000家,农业组织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服务社会化率达到70%以上。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