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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字〔2019〕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农业发展,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 ( 鲁政办字〔2018〕1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各领域融合应用为着力点,坚持试验示范、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有机结合,着力培育智慧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实现生产智能化、管理数据化、经营网络化和服务在线化,培育形成智慧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智慧化水平,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优化政策环境,构建发展机制,以设施农业、园艺作物、畜牧业、林业、渔业等高附加值产业为重点,强化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市场主体。发挥市场主体资金和技术优势,发展专业化社会服务,鼓励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提高农业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水平。

  坚持质量优先。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和销售数字化、可追溯,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规划。秉持规划的系统性和全局性,坚持超前谋划、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加快智慧农业标准规范建设,推动智能设备与农业技术无缝衔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系统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三)建设目标。到2022年,全市智慧农业水平大幅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现代农业深入融合,数据互联互通、产业融合发展、服务高效便捷的智慧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省智慧农业试验区,智慧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培育各类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园区100处,农药监管、重要农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益农信息社建设全覆盖,实现村民享受公益服务、便民服务、邮政快递、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不出村。

  二、重点任务

  (一)智慧农业大数据工程。依托市政务云资源,整合各涉农领域数据资源,建设覆盖农、林、畜、渔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打造全市智慧农业大脑。推进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建立全数据采集制度,完善数据采集链条,建设智慧农业数据库。加强大数据综合应用,组建数据分析专家队伍,开展数据分析预判,指导农业精准生产,服务农业管理决策。深化数据资源交换共享,研究制定大数据应用规范,推动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与国家、省、区(市)农业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支持区(市)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大数据中心,推进莱西市农业大数据中心、胶州辣椒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发展数字农业,建设智慧农业大脑。(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电政信息办、市政府国资委、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智慧农业园区建设工程。支持西海岸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成果推广,打造高端智慧农业示范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智能技术,实现人工智能与现代农业的深度结合,开发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智能检测、自动控制、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等技术,建设一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积极对接大型农业信息化服务商,制定科学有效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研发APP、小程序、智能决策等系统平台,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智慧农机工程。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农机装备、生产作业、管理服务全链条有机融合,实现农业机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建设智慧农机平台,强化农机服务监管,实现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理办证、农机调度、农机培训管理等业务的统一数字化管理。加快农机装备数字化改造,推广农业机器人等新型装备,推动北斗导航、智能监控等设备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深松机等重点机具装载。到2022年,粮食生产机械化率达到98%,经济作物机械化率达到60%。(市农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智慧畜牧工程。完善智慧畜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养殖、数字化育种;开展监管追溯、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农业农村部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数据对接和信息交换。开发蜜蜂养殖管理和畜禽电子标识追溯系统,实施畜牧业安全监管透明牧场工程,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及生鲜运输车北斗、GPS定位和4G视频实时监控项目。到2022年,主要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信息体系监管,330家重点企业实现实时视频监控、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及生鲜乳品运输车实现实时视频监控和北斗、GPS双系统实时定位。(市农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智慧林业工程。推进信息技术与林业发展融合,建设智慧林业云平台,构建林业资源数据库,开发地理信息系统、林业公众服务系统,研发林业项目监管、森林防火、湿地消长、资源消长、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APP,实现对林业生产要素实行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科学化管理,对林业多样性现状、动态变化进行有效监管和分析评价。(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智慧灌溉工程。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配套灌溉智能设施和控制系统,推进水源、输水、配水、灌水数字化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实现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在重点区域和优势作物上,摸索节水节肥技术参数,制定节水灌溉定额标准,推进田间用水高效化。培育新型基层农业用水组织、供水管理企业,积极推广市场化运作和物业化管理。到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提高到0.67以上。(市水利局、市农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智慧营销工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线上营销,构建线上线下新型营销体系,推动品牌农产品触网营销。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培育本地农业电商综合平台,开展农业电子商务示范。推进农产品智慧物流建设,构建城乡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县级物流中心、乡镇农村配送站、农村货运网点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提供精准配送调度服务。推进农产品智慧批发市场建设,选择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电子结算、智能交易、产品追溯等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与市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共享应用。到2022年,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5公里半径覆盖。(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工程。完善青岛市农业科技110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追溯、农药监管等系统,建成质量可追溯、追溯全覆盖、监控网络化、监管可控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市、区(市)、街道(镇)三级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农作物生产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完善土壤数据和作物数据采集机制,实现生产过程动态监控。健全农产品价格监测系统,开展农业信息监测分析,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预警机制。推进城阳区农业沃土云平台、平度市人工智能农业服务云平台建设。(市农委、市电政信息办,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社会参与、服务农民基本原则,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六有”标准,开展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四类服务,实现“买、卖、代、缴、推、取”六大功能。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率先在重点村建立益农信息社。按照统一形象、统筹整合原则,规范提升现有各类农业服务站点,充分发挥供销、邮政、银行系统网点优势,建成益农信息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探索形式多元的运营模式,鼓励引导网络运营商、通讯机构、返乡下乡人员投资入股,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合力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0年,建成益农信息社5444个,下载应用手机APP75万个;到2022年,益农信息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青岛银保监局〔筹备组〕,市邮政公司,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慧农业是推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确定智慧农业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农业建设。(市农委、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智慧农业建设。(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育。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复合型智慧农业技能人才。依托高校、职业学院、科研机构和大型农企,创建智慧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推进智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落实推广。坚持目标导向,狠抓智慧农业发展的绩效评估和指导落实。积极培育、挖掘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推广,展示智慧农业助农惠农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制发机关: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19-01-04发布日期:2019-01-04索引号:00511888400097020200002编  号:青政办字[2019]4号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环境面临着困难和机遇并存。“十二五”以来,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建设,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实现农业产业振兴,打牢全面振兴的基础。

  智慧农业是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应用,通过农业产业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信息加工、智能决策、精准实施,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五大目标。它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上应用,充分利用当代各种高新尖端技术,主要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智能决策与控制等,为农业产业提供服务。

  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是促进农业高质量,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依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