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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屋拆迁有关契税政策执行问题的批复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屋拆迁有关契税政策执行问题的批复   
 黑财农村〔2009〕22号   2009-09-14     
        

东宁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东财字[2009]1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45号)第二款关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