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6〕9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3-23
各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更好的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下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总局近日下发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函〔2016〕7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要深入学习新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总局《通知》及答记者问等重要文件材料,通过学习讨论吃透新精神,掌握
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