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2002-6-6 财税法[2002]436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 财税[2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