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第一条废止。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