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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函
2003.01.30 陕政办函〔2003〕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省政府及其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含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规、规章以外,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适用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省地税局:


你局《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发[2002]160号)收悉。根据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房产税
【房产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