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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4-04-12 淮地税函[2004]38号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苏地税函[2004]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和核定比例表

应税凭证类型

计税依据

核定比例

税率

适用对象

购销合同

产品销售收入

110%

3o

工业

购销合同

商品销售收入

40%

3o

商业

购销合同

房地产经营收入

100%

3o

房地产开发业

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结算收入

100%

3o

建筑安装业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收入

100%

5o

运输业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收入

100%

1

保险业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0.5o

金融业

注:1、当期应交印花税=②×③×④。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淮安市地方税务局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