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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使用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使用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苏税三﹝1989﹞83号                                 1989-11-09

经研究,对我省土地使用证征收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土地权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用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暂对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作用证收印花税,一律由领受人在领受时按件贴花5元。
二、为便于领受人(纳税人)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