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
宁人社〔2018〕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规范管理,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通知如下:
一、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
二、对照上述要求,